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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练习题及答案呈现
一、单选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破产原因?()(2分)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B.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是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企业法人破产宣告前一年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D.企业法人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隐匿财产【答案】B【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选项B描述的情况不属于破产原因
2.破产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1分)A.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B.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C.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D.以上都是【答案】C【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破产案件审理不适用()(2分)A.公开审判原则B.巡回审判原则C.独立审判原则D.合议审判原则【答案】B【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破产案件审理不适用巡回审判原则
4.破产宣告前,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后果是()(2分)A.无效B.有效C.部分有效D.视具体情况而定【答案】A【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追回
5.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以上(2分)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三分之二D.四分之一【答案】A【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6.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会议,首次会议由谁召集?()(1分)A.债务人B.债权人委员会C.人民法院D.破产管理人【答案】C【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7.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什么顺序清偿?()(2分)A.有财产担保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B.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有财产担保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C.无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有财产担保债权D.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答案】D【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有财产担保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的顺序清偿
8.破产案件中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但()除外(2分)A.和解协议作出前已对债权人单独实施的财产处分B.和解协议作出后债权人新取得的财产C.和解协议作出前已对债务人财产单独实施的财产处分D.和解协议作出后债务人新取得的财产【答案】C【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和解协议作出前已对债务人财产单独实施的财产处分,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
9.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是()(1分)A.口头申报B.书面申报C.口头或书面申报D.以上都不是【答案】B【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10.破产案件中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负有()义务(2分)A.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债务情况B.转移财产C.隐匿财产D.拒绝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债务情况【答案】A【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债务人应当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债务情况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以下哪些行为属于破产法中规定的破产无效行为?()A.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年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B.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隐匿财产C.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D.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年内,放弃债务E.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转移财产【答案】A、C、E【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年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隐匿财产、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追回这些行为属于破产无效行为
2.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哪些?()A.审查有关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B.监督管理人C.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D.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E.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答案】A、B、C、D【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审查有关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等
3.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包括哪些?()A.拍卖B.变卖C.招标D.协商E.强制执行【答案】A、B、C、D【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包括拍卖、变卖、招标、协商等方式
4.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由谁指定?()A.人民法院B.债权人会议C.债务人D.上级人民法院E.破产清算组【答案】A【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5.破产程序中,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破产程序?()A.债务人重整B.和解C.债务人自行和解D.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E.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答案】A、B【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并自裁定生效之日起终止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解协议自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之日起生效债务人自行和解、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都不属于中止破产程序的情形
三、填空题
1.破产案件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4分)【答案】债务人住所地
2.破产宣告前一年内,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由______予以追回(4分)【答案】人民法院
3.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顺序清偿(4分)【答案】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
4.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______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______以上(4分)【答案】半数;二分之一
5.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由______指定(4分)【答案】人民法院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两个负数相加,和一定比其中一个数大()(2分)【答案】(×)【解析】如-5+-3=-8,和比两个数都小
2.破产案件审理不适用巡回审判原则()(2分)【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破产案件审理不适用巡回审判原则
3.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应当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债务情况()(2分)【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债务人应当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债务情况
4.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包括强制执行()(2分)【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包括拍卖、变卖、招标、协商等方式,不包括强制执行
5.破产案件中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2分)【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和解协议作出前已对债务人财产单独实施的财产处分,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
五、简答题(每题4分,共12分)
1.简述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4分)【答案】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包括
(1)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债务人财产依法属于全体债权人共有;
(3)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4)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财产申报债权;
(5)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到场,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权申报情况等文件
2.简述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职权(4分)【答案】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1)审查有关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2)监督管理人;
(3)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4)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5)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6)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7)对和解协议进行表决;
(8)对破产宣告进行表决
3.简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4分)【答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包括
(1)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2)变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3)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4)协商通过协商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六、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分析破产程序中管理人role的法律地位和职责(10分)【答案】管理人role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包括
(1)法律地位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代表债务人处理破产事务,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2)职责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b.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清单;c.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债务人的经营管理工作;d.管理、清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e.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f.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g.办理破产案件的其他事务
2.分析破产程序中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10分)【答案】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包括
(1)对全体债权人的效力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全体债权人只能依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获得清偿
(2)对债务人的效力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不得违反和解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3)对破产程序的影响和解协议生效后,破产程序终止,债务人不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4)对第三人利益的效力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财产受让人、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等第三人没有约束力,除非第三人同意受和解协议的约束
七、综合应用题(每题25分,共50分)
1.某企业因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
(1)企业在破产宣告前一年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
(2)企业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隐匿财产;
(3)企业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些情况?请结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25分)【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对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企业在破产宣告前一年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追回的财产应当并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2)企业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隐匿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追回的财产应当并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3)企业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追回的财产应当并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2.某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同意债务人继续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2)同意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3)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问这些决议是否合法?请结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25分)【答案】这些决议的合法性分析如下
(1)同意债务人继续进行经营管理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经营管理工作因此,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是否同意债务人继续进行经营管理工作,该决议合法
(2)同意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审查有关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因此,债权人会议可以同意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该决议合法
(3)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因此,债权人会议可以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该决议合法
八、完整标准答案
一、单选题
1.C
2.C
3.B
4.A
5.A
6.C
7.D
8.C
9.B
10.A
二、多选题
1.A、C、E
2.A、B、C、D
3.A、B、C、D
4.A
5.A、B
三、填空题
1.债务人住所地
2.人民法院
3.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
4.半数;二分之一
5.人民法院
四、判断题
1.(×)
2.(√)
3.(√)
4.(×)
5.(√)
五、简答题
1.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包括
(1)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债务人财产依法属于全体债权人共有;
(3)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4)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财产申报债权;
(5)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到场,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权申报情况等文件
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1)审查有关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2)监督管理人;
(3)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4)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5)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6)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7)对和解协议进行表决;
(8)对破产宣告进行表决
3.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包括
(1)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2)变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3)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4)协商通过协商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出售
六、分析题
1.管理人role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包括
(1)法律地位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代表债务人处理破产事务,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2)职责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b.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清单;c.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债务人的经营管理工作;d.管理、清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e.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f.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g.办理破产案件的其他事务
2.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包括
(1)对全体债权人的效力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全体债权人只能依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获得清偿
(2)对债务人的效力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不得违反和解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3)对破产程序的影响和解协议生效后,破产程序终止,债务人不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4)对第三人利益的效力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财产受让人、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等第三人没有约束力,除非第三人同意受和解协议的约束
七、综合应用题
1.人民法院应当对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企业在破产宣告前一年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追回的财产应当并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2)企业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隐匿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追回的财产应当并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3)企业在破产宣告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债务进行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追回的财产应当并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2.这些决议的合法性分析如下
(1)同意债务人继续进行经营管理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经营管理工作因此,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是否同意债务人继续进行经营管理工作,该决议合法
(2)同意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审查有关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因此,债权人会议可以同意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该决议合法
(3)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因此,债权人会议可以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该决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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