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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八、南京大学教导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和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中发口16号)精神,切实加强教导员队伍建设,依据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教导员队伍建设要求》(教育部令第24号)和《南京大学相关加强教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意见》(南字发[]122号)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教导员队伍建设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导员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教导员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升教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教导员队伍第三条教导员是南京大学老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关键组成部分,含有老师和干部双重身份教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教导员应该努力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导员队伍建设采取“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双线晋升”标准加以关键建设第二章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第四条岗位职责
(一)教导员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大学生思想实际,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教导员要顺应大学生组织形式改变,利用党团工作、学生组织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生活园区建设等路径和载体,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教导员要结合大学生发展需求,开展招生就业、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和咨询教导工作
(四)教导员要参与处理包含大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第五条工作任务
(一)负担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导员要深入学生实际,常常开展谈心活动,每学期最少同每个学生谈心一次,定时和学生家长及任课老师联络,立即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学生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把处理思想问题和处理实际问题相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二)做好专题教育指导和组织工作教导员要遵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紧密围绕社会主义关键价值体系,定时指导和组织开展多种专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三)主动参与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教育教学工作教导员要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参与负担“形势和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党课”、“团课”等教育教学任务
(四)大力加强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教导员要率领并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入党主动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指导团支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理论学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足发挥班级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组织力量,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常常召开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最少召开三次有特色专题班会
(五)主动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导员要熟练掌握网络基础应用技术,主动利用网络工具和学生沟通、交流,掌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
(六)扎实开展帮困育人工作教导员要掌握贫困大学生基础情况和思想动态,建立经济困难大学生档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帮困助学、诚信教育等工作,培养大学生自立自强精神
(七)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导员要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职业观和择业观,指导学生进行职业发展计划,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导员要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常识,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配合学校心理咨询老师做好大学生心理教导及参与团体教导,在心理咨询老师指导下,主动参与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建设
(九)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教导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等工作,帮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及违纪学生处理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正当权益
(十)努力维护校园友好、安全和稳定教导员要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立即有效地化解和处理包含学生相关矛盾和问题,帮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主动完成学校部署其它工作第三章配置和选聘第六条学校根据不低于1200师生百分比配置本科生专职教导员,并确保每个院系每个年级最少有一名专职教导员同时,每个班级必需配置一名兼职班主任班级分年级按系或按专业设置,系或专业学生人数较多,能够分设多个班级,班级规模通常不超出50人第七条学校按1300师生百分比配置硕士教导员,从事硕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硕士专业导师在硕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对应职责第八条专职教导员标准上从中共党员中选聘,含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兼职教导员应从思想作风好、有一定管理工作能力专业老师和管理人员中选聘,也可从优异高年级学生中选拔返聘退休人员担任教导员必需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年纪在65周岁以下第九条学校从含有保送本校硕士硕士资格本科毕业生中选聘“2+X”模式教导员,在其2年教导职员作期满后,经考评称职后转为南京大学硕士硕士第十条教导员选聘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硕士工作部和相关院系联合组成选聘小组负责,各院系依据学校下达编制数和实际需要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学校公开公布招聘信息,根据教导员任职条件,经相关考评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后录用第十一条新聘用青年专业老师,标准上要从事一定时间教导员、班主任工作第四章培养和发展第十二条学校制订教导员培训计划,加强教导员培训工作新任教导员必需参与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第十三条学校激励、支持教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开展研究激励教导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研究,定时组织研究结果交流和评奖活动,激励教导员发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不停创新学生工作路径和方法第十四条学校主动选拔优异教导员参与和本职员作相关中国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教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础上继续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激励专职教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专门人才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导员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对应等级行政待遇,给对应倾斜政策学校对从事教导职员作达成一定年限本校正式教职员自动晋升一定职级硕士毕业专职教导职员作满1年后,定为副科级;满2年(博士满六个月),定为正科级第十六条教导员职称和高级职务评定暂按学校要求实施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另行制订专职教导员职称单列和高级职务评聘措施第十七条学校依据专职教导员年纪、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个人专长等,为教导员转岗交流至党政管理岗位、向外选派输送发明条件,形成教导员队伍合理流动、动态建设机制学校在选拔中层干部时,要重视选拔有教导职员作经历干部学校管理岗位在招聘人员时,应优先从教导员中考虑第五章管理和考评第十八条教导员实施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硕士工作部是学校管理教导员队伍职能部门,要和院系共同做好教导员管理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硕士工作部关键负责教导员培训、管理、考评、奖惩等工作,院系要对教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第十九条健全教导员队伍考评体系教导员考评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硕士工作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考评结果和教导员职务聘用、奖惩、晋级等挂钩第二十条完善教导员、班主任评优奖励制度经过自愿申请、检验工作台帐、同事互评、主管部门考评考查、专门考评小组考评等程序,每两年评选一次学生工作优异个人,树立一批教导员优异经典,宣传她们优异事迹,并给物质奖励第二十一条学校主动为教导员工作和生活发明便利条件,依据教导员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为教导员工作和生活提供必需保障学校对在年考评中称职教导员,学校依据其从事学生工作年限发放每十二个月1000元到元奖励学校发放教导员通讯费补助,每人每个月50元对跨校区工作教导员,学校给每人每个月150元补助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要求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它相关文件和本条例不一致,概以本条例为准第二十三条本要求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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