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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发包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履约担保格式附件6支付担保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建设总承包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建设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南区经一路西与纬六路北35号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共两期210亩)第一期占地105亩,建设4条机械加工生产线,配备有等离子切割机4台、激光切割机4台、剪床3台、折弯机5台、成型机6台等;2条热处理生产加工线,配备有镀锌锅2台、环保设备2台建有宿舍楼1栋、生活楼1栋、生产车间4个,热处理车间2个配套有消防、绿化、照明亮化工程、水电气辅助设施
6.工程承包范围所有材料及项目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建筑装饰、场区绿化、机电安装、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场区工程、供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气工程、暖通工程、蓄水池、包装线、预冷库、农业专项设备安装调试、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设建设,办理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防雷接地检测、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等)、性能试验、【72】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本工程的消缺服务、保险、所有施工手续的办理工作、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并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另外,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设备采购、运输、管理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事项
二、合同工期合同工期365天工期开始时间发包人下发开工令要求的具体开工日期工期结束时间竣工日期以通过专项验收和五方联合验收,且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日期为准合同工期包括节假日、政策天气预警、疫情等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肆亿柒仟万元整元整(¥470000000元)(分两期一期贰亿叁仟万元整(¥2300万元0;二期贰亿肆仟万元整(¥240000000)其中一期⑴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00元),税率9%;,最终以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据实结算
(2)暂估价(设备采购)(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nooooooo元)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元整(¥9900000元)
(3)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一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定额计价下浮合同,下浮率6%,合同金额为暂定合同额,最终结算价款应根据施工图纸按照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7计价办法》、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相关配套定额;并根据省住建厅第53号公告,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
2、材料及项目设备价格:采用施工期平均价《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价》为准,信息价没有的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列入;
3、人工费按157元/工日计取;
4、措施项目费费率:按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用定额》相应工程措施项目费费率计取;
5、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工程规定计取;
6、不可竞争费费率:根据省住建厅建标202142号通知,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应执行新规定;
7、增值税税率按《关干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文计取;3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和相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调整,应按文件执行安徽省亳州市当期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及配套费用定额,遵循亳州市最新颁布的有关规定和配套的费用定额和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完成的价款下浮6%作为最终结算价格,即合同结算价款=甲方审计完成的结算价款*
0.94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当国家政策法规对税率有调整时,则本协议税率同步调整;其他政策性调整文件不再执行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郝克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补充协议2合同协议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建议书;8经审计后的施工图预算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的上述文件顺序在先者为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_月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安徽省豪州市蒙城县订立o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H—、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建份,承包人执建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开^铺亍: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土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瞰编码跣传人:_________________粒舌_________________传真罚m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呼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陋攵编码法封啧人:_______________型伸1人曲舌_________________传真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本工程的通用条款执行GF-2020-0216《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L1词语定义和解释
1.
1.1合同
1.
1.
1.10其他合同文件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确认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签证、技术核定单、发包人通知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
1.3工程和设备
1.L
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项目红线范围以内
1.
1.
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提供现有施工场所,不另行建设道路等设施
1.
1.
3.10永久占地包括项目红线范围以内工程用地
1.
1.
3.11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提供现有施工场所,不另行建设道路等设施
1.
1.
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计价方式为依据,包括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发包人、承包人应遵守图纸中注明的、适用的标准于规范有国家标准、规范的,遵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国家没有但行业有标准与规范的,适用行业的标准、规范;国家和行业没有但河北省有标准和规范的,适用安徽省的地方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1.4标准和规范L
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发包方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文件等
1.
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乙_;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
5.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1.
6.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由发包人提出技术标准,承包人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出生产加工工艺,有必要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1.
7.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2合同协议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建议书;8经发包人审计后的施工图预算9其他合同文件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
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1发包人提供文件名称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发包人提供文件期限现场开始施工前7天内;3发包人提供文件数量和形式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1承包人提供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程开工手续的相关资料,开工报告申请书,施工组织文件,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每月25日报送本月完成进度对比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报表;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要求提供的资料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提供期限发包人下发开工通知书7天内或专项工程施工前7天;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按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要求的数量;4承包人提供文件的形式书面及电子文件形式;5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的批天内,若通用条款约定的期限长于28天的以通用条款约定的期限为准
1.
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施工蓝图,供发包人查看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提供涉及其商业机密的内部文件,与发包人有利益关系的除外
1.7联络L
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一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郝克
1.10知识产权L
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发包人
1.
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执行通用条款L H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二,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第2条发包人
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
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施工现场满足“三通一平”条件,发包人移交现场期限不迟于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7天前
2.
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现有的施工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其他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3条约定
2.5支付合同价款
2.
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2.
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不提供
2.7其他义务和权力
2.
1.1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根据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结算款、质保金
2.
1.2发包人权利
(1)有权根据项目的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总投资额等,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的调整
(2)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对承包人的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出修改和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3)设计方案的选定权,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审定权
(4)有权要求承包人协助承办开、竣工仪式等
(5)仃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承包人组织召开专项协调会或评审会等各项会议,并给出指导意见
(6)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7)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自费赶上工期
(8)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暂停通知
(9)合同约定的其他发包人权利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负责办理项目的土地征用和搬迁手续等工作,具体工作界限在专用条款约定合同约定由承办人办理报批报建及相关服务工作的,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协调2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3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4组织对承包人移交项目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履约评价5合同约定的其他发包人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代表发包人参与对工程变更的审批;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承包人的主要项目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3有权参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价格的审批管理;4有权参与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结算;5发包人书面指定的其它权限本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确认、批准、同意、审批等事项均应以发包人代表签字且发包人盖章的书面文本为准非发包人代表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发包人代表个人签署但未加盖公章的文件一律无效除发包人代表及其他书面确定具有详细授权的代表人,依上述程序签署的文件、协议,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发生效力,不对发包人产生任何约束力即使该人员具有多次签名记录,亦或根据其签名的文件已经实际履行,在此种情况下也不构成发包人对此的追认,亦不构成表见代理或表见代表,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等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确认、批准、同意、审批等事项均应以发包人盖章或发包人代表签字为准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应至少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7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3.3现场工程师1监理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资格证书号监理范围按监理合同执行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监理权限由发包人书面指定监理人权限承包人进场后应主动向发包人了解监理合同中关于监理权限的约定,因承包人未及时了解有关监理权限的约定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当监理人行使本合同及监理合同中约定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时,不能视为发包人已批准,承包人应核实其是否获得了发包人的批准,否则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进行改变的内容包含按监理合同执行
3.6商定或确定
3.
6.1发包人负责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除承包人外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现场以标牌明示相关安全规定,或将安全规定发送给发包人发包人的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除承包人外的其它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安全规定的,承包人有义务提醒并制止若因不听劝阻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若承包人未提醒及制止的,由承包人负责
3.
7.
1.1工程保护和保安责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工程单位工程,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照管、保护、维护和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
3.
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
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4条承包人
5.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等,完成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或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⑵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⑶承包人应负责专用条款约定的报批报建及相关服务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其他”项目中4负责按基建程序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建设组织大纲,并向发包人报备⑸承包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总承包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总承包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总承包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发包人汇报总承包项目进展6承包人应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验,确保工程所使用材料、设备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法规,以及合同及设计图纸中的质量要求及相关技术参数⑺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建立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其他”项目中8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设立精细化管理部门或引入精细化咨询顾问,并建立完善的精细化管理体系,体系应包含
①涵盖安全、质量和进度精细化管理内容
②具备动态的纠偏、反馈、处理、完善机制⑼相关要求及标准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承包人需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BIM应用,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其他”项目中11涉及到建设规模、标准、功能、户型、建筑外观立面、核心工艺、关键设备、绿色认证标准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以及重要变更,报发包人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报年度资金使用计划13承包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向发包人移交未征得发包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14合同约定的其他承包人义务及相关工作1承包人应负责的报批报建及相关服务工作约定如下协助办理有关报批报建手续,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总承包任务以上任务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要求为按照亳州市相关要求且不高于亳州市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建立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平台,主要涵盖项目工程管理的总体信息系统、质量管理系统、进度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会议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项目APP终端、报表自动生成系统等如承包人有现成的管理平台,经发包人审核,可以利用其管理平台,其数据库及使用端应对发包人免费开放3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及标准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立精细化管理部门或引入精细化咨询顾问,并建立完善的精细化管理体系,体系应包含
①涵盖安全、质量和进度精细化管理内容;
②具备动态的纠偏、反馈、处理、完善机制;4本项目BIM应用在以下方法中选择一种,并在口内打J口本项目无需BIM应用因本项目需BIM应用,关于BIM模型深度、提交BIM应用成果、移交方式及与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融合等约定如下满足施工需求及发包人合理要求5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要求、建造标准、使用功能等不完善或不合理的做法提出书面优化、合理化建议及补充,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方能实施若承包人未及时履行前述义务,导致工程不能满足建设标准及使用功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每月25日向发包人上报项目管理月报和其它报表7承包人应购买项目的工程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纳入工程建设费用;承包人应负责监督专业分包人为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承包人及其它分包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有关保险合同报发包人备案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发包人有权自行购买并将保险费用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8除非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或合同中或根据合同所具有任何利益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到期或将到期应得款项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9除本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诺在基准日期前已仔细审查过发包人要求包括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现场走访、现场调查、委托第三方查验等所有合法、有效途径,充分了解并知悉工程及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对承包人工作可能造成障碍的全部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影响承包人进行采购、施工等全部总承包工作造价成本、工期、安全的工程地上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增加工程价款、工期延长等主张10承包人应负责核实和解释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等所有资料,否则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承包人从发包人或其他方面收到任何工程数据或资料,已由承包人全面核实无误;且承包人不得根据前述任何资料主张减轻或免除其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其他工程总承包工作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11承包人负责复核合同及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中的疏漏和一些内容相互不一致的情况,包括合同、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他资料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复核合同、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他资料中涉及本项目的数据、参数等,如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及其他资料存在错误、疏漏、不一致情况,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同意后进行修正12承包人须全面负责并协调其或应由其负责的任何人员、单位在现场或与合同规定的工程总承包事项相关工作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为可能被雇用在现场或其附近从事与本工程相关工作的任何工作人员/单位提供适当的便利、协调合作、提供友好合作的工作条件及环境包括使用承包人设备/材料、提供进入现场便利、分享承包人相关资源等13如果在承包人提供的任何设计等文件资料中发现有错误、遗漏、含糊、不一致、不适当或其他缺陷,尽管发包人或监理人作出了任何同意或批准,承包人仍应自费对前述缺陷等问题和所引发的工程问题进行改正,发包人或监理人作出的任何同意或者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责任14承包人已知悉工程所在地适用的全部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取得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工程施工、竣工、修补任何缺陷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等所需的申请及办理的一切许可、审批、执照、核准、备案等全部政府核查文件,包括承包人本身应申请及办理的全部批文、以及承包人负责代发包人申请并办理的全部批文办理该等政府核查文件的行政规费等全部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5承包人应负责保障其所有员工及相关工程人员的工资、食宿、交通及相关劳动福利等权益,为该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后果及责任如承包人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安全事故导致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失、或承包人人员自身遭受人身、财产侵害、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及承担全部责任16承包人不可撤销的保证,如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等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或发包人被行政罚款、追索赔偿等法律责任,承包人将负责实际承担赔偿发包人被追索的罚款、赔偿以及其他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一切损失17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发包人指定施工场地与城市市政道路的通道位置,由承包人自行开通通道及办理相关手续,以达到合法开通通道及使用的目的承包人负责绿化迁移的报审、协调及其临时用地的租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需在合同签订2个月内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18)发包人提供办公、生活临时用地,临时设施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和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等顾问单位提供3间总计不少于60平方米现场办公室,并配备足够的空调、电脑、打印机、饮水机、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基本办公设施承包人需在现场管理办公室安装专线网络,以保证发包人现场工作人员与其总部通信畅通网络要求至少是200M及以上带宽,且板房中的每个房间都必须有WIFI覆盖,即每个房间至少配备一个无线路由承包人需在现场管理办公室设置文档一体机,方便发包人现场管理工作使用,该机至少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打印、扫描、复印和传真A3/A4文件功能,可以扫描输出彩色文件;2)具备网络监管功能,监控所有通过该设备输出的文件;3)通过权限设置该设备仅提供发包人工作人员使用;4)项目完工准备撤退该设备前,需要按照发包人公司信息安全要求将存贮设备格式化,避免内置存贮信息泄露;5)设备型号可参考办公区域使用的ePrint设备上述相关设备购买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使用费用都包含在承包金额中且承包人应负责免费提供上述设备、设施的保护、更换或维修工作每天提供足量的桶装饮用水,每天清洁办公室等在工程完工后按发包人(或其代表)的指令拆除现场管理办公房,并负责恢复现场以上由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以上设施应取得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认可并在工程验收(项目部解散)后由承包人收回,除非工程竣工前另有协议,在所有工程交工验收之前,承包人应负责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经常维护,保证所有用房及其设施的完好使用如承包人未能按以上要求为发包人和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等顾问单位提供所需的房屋、设施、设备,发包人有权建造、购买或租用上述未提供的房屋、设施以及雇佣他人维修保养,所需费用一律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应付给承包人的价款中扣除
(19)需承包人按规定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1)承包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并承担费用2)发包人有权认为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已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了施工场地内外的施工条件合理组织工序,并已结合现场及施工要求拟定了合理的交通疏导方案,设置必要的温馨提示牌、交通安全设施及进出现场所需的通道口,必要时安排专人疏解交通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交通疏导方案需符合亳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获得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交通疏导费用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交通疏导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疏解方案送审及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因交通疏导引起的索赔、罚款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应遵循有关部门对周边环境环保的要求,并保障发包人不承担因任何环境污染等原因引起的索赔、诉讼费和任何其它费用如果发生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排污工作,合理进行施工排水、排污规划,根据工程特点采取必要的排水、排污措施,确保现场排水的畅通,并保证周边现状排水设施顺畅,同时不得因施工排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侵害,如因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承包人负责办理排水、排污手续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必须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建洗车池,配备自动喷淋冲洗设施设备,并将出入口地面硬底化,施工期间,所有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必须进行必要的清理,工地须配备专人在工地出入口清洗车辆和进出口路面,严禁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确保车辆运行通畅和施工安全4)承包人必须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于正式施工前报监理人审查批准后实施,其设施及措施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并使监理人和发包人满意,有关费用包括在承包人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如果承包人未按亳州市有关规定和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中所列“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有关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拨付或扣除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承包人应按政府《亳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2018)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已推行的有“智慧工地”、“劳务实名制与分账制、”“6个100%”(即全市所有建设工程工地100%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TSP在线监测设备)等承包人不按文明施工要求、规定进行施工,造成发包人因此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和(或)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项中直接抵扣相应违约金和(或)发包人的损失金额5)施工围挡公益广告按要求更新,广告内容须经发包人认可,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各种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必须清理干净并运出现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7)承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并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严禁使用排气不达标、无达标环保电子标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否则所有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鼓励使用LNG或电动施工机械)
(20)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要求和费用承担1)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对现场管线进行排查,施工中应做好对施工场地内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监测工作,使之免遭破坏2)若由于承包人的疏忽或野蛮施工造成上述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损坏,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未进行认真排查,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合理预见而未能预见等原因导致破坏现有管线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3)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既有通信、高压架空线、直埋电缆、给水、排水、燃气管道及临近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安全,必要时承包人还应采取经监理人批准的临时加固措施以确保安全4)以上情况在发生时,应事先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知会相关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1)现有管线探查及临时保护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的要求按照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交工前清理、清除施工现场内的余土、垃圾、生产生活设施、剩余材料等;临时设施(除发包人要求或同意保留的临时设施外)应拆除清理干净,恢复原状,做到工完场清,达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或拒绝完成场地清理的工作,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不需征得承包人同意)支付给该单位
(22)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标准施工铭牌承包人须在收到监理人的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接收工地(包括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的杂物及垃圾),并在本工程施工前,负责全面检查、复核施工场地内管线,地上及地下构筑物进行摸底排查,查清施工场地内所有管线(包括数量、走向、标高等)、地上及地下构筑物情况,并将复核结果书面报监理人审核若发现错误或质量有问题,须立刻通知监理人若因承包人未能遵从此规定,致使本项目已存在的错误或缺陷未被及时发现而错误地建造,承包人须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承包人须负责保护移交给承包人的已完工程,并须自费修复任何受破坏的工程;2)发包人提供施工临时用地问题,临时设施建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必要的协助;3)负责向有关部门(如水、电)申请办理接驳,报开(停)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自行解决所有需外运的土石方、拆迁地面的信号塔等地面附属建(构)筑物(含基础)垃圾、清表废弃物、砍伐的树木以及挖除的树根的弃置场所,弃置场所必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承包人承担弃置费及弃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不得因此使发包人遭到任何损失和牵连;5)土石方调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指定弃土场所所回填的土方、石方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承包人承担挖后闲置土石方的安置及保管费、取土费及取土和弃土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后果若发包人提供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回填所需土方,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6)本项目若有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承包人进场施工时将与第三方施工单位存在交叉作业,须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7)承包人在实施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工艺、进场的装备和材料、设备等,如果因在其商标、图案、施工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等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含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款项,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保证其分包人和设备材料供应商遵守本条款并就此对其分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8)监理人对合同图纸、技术要求、标准和规范内的矛盾、不一致的地方发出指示作出澄清不被视为工程变更指示,经发包方现场代表书面同意工程变更,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延长工期或增减相关费用;9)负责协调工程施工中各种关系,包括与政府部门、地方管理机构的关系,施工涉及发包人的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周边环境的环保要求所引起的施工降效、不能连续施工或延误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要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和克扣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和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和处理;如行政机关要求发包人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支付后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相应数额;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及发包人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规定;11)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或整改的事项,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否则承包人应按违约条款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还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承包人负责为施工现场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办理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其它财产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造成第三人(包括发包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13)承包人必须有健全且可实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因承包人施工导致施工现场或周边居民区所产生的人畜安全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造成第三人(包括发包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14)施工完毕后,若因承包人原因出现已完成工作面的损坏现象,承包人应负责对其损坏的部位恢复原状,若承包人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发包人另行安排其他单位代为修复并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修复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中径行扣除,对费用数额,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1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另按所发生费用的设作为违约金从承包人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违约责任亦由承包人承担;16)承包人在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卫生、成品保护等方面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管理;17)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查周边建筑物及红线内外地下管线等不利因素,并负责既有管线拆除、迁改、保护及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审批及迁改后的验收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8)承包人负责对现有围挡(含广告)进行维护,并负责在移交前对围挡进行拆除,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3)工程系统调试1)承包人负责组织、协调所有(甲方分包除外)分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安装工程的单机调试,单机调试主要由承包人、分包人、专业承包人负责完成但承包人必须协调本项目所有系统间的联动调试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调试条件后,由承包人、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各自负责其安装设备的调试,并在调试前5天将调试方案、调试项时间、内容、地点和对相关协助单位的要求等书面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批,审批同意后,按批准方案进行调试,调试完成后各参与方在调试记录上签字3)设备安装工程具备系统间联动调试条件后,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调试,分包人、专业承包人配合,承包人应在调试前5天将调试方案、调试项时间、内容、地点和对分包人、专业工程承包人的要求等书面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批,审批同意后,按批准方案进行调试,调试完成后各参与方在调试记录上签字4)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工程系统调试中的责任如下
①由于设计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调试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
②由于设备制造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如该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则承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和重新安装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③由于承包人施工或承包人优化原因导致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重新优化设计、安装和系统调试,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④竣工验收移交前联合调试期间所发生的使用电费,基本电费、油费、水费等相关联合调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系统调试结束后,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出具的调试意见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24承包人关键岗位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主任、质量主任离岗时,必须先向发包人项目部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额人民币10000元承包人关键岗位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否则每少1天将承担违约金额人民币10000元;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关键岗位擅自离岗3天含3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经验业绩等资历相同或更高的人员25对于难以胜任工作的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且承包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7天内更换相关人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还负责承担发包人损失的全部责任26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安全主任、质量主任的违约约定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安全主任、质量主任不得擅自更换,承包人应承担由于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安全主任、质量主任可能造成的发包人重新招标选择中标单位的责任承包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履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所更换人员必须为承包人职工,其从业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承诺条件因重病或者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导致2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因涉嫌犯罪被行政拘留、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且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标的死亡的其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更换项目总负责人每次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人每次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更换其他管理人员的违约约定承包人更换其他管理人员需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按照每人每次10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7)除另有约定外,为完成以上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8)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仅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应自行进行详细核对及勘察,确认无误情况下方可施工,对于燃气等压力管线,承包人应采用人工开挖,不能采用机械开挖对于地下管线开挖,承包人严格执行地下管线开挖“六个100%”要求(即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100%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100%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100%配备专职管线工程师、100%实施“动土令”制度、100%做好作业技术交底)
(29)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监理人、发包人报送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保证人员信息真实可信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未达到本条要求的,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网银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吼期限自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且备案完成之日止发包人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或者在保函到期前60日内,承包人的合同义务尚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开立行提交保函延期申请保函延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履约保证金应当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亳州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亳州市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
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郝克;联系电话13021364969;电子邮箱____________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4.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6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由发包人代表批准、总监同意后方可离开
4.
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项目经理是承包人全权负责人,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利;依据合同约定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签发或签署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索赔、各类计量支付报表、竣工结算等);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对文函的签署应按照承包人管理制度要求,执行承包人审批用印流程
4.
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勒令改正,并处罚金10000元如承包人拒绝改正,发包人有权要求停工,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及发包人损失
4.4承包人人员
4.
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发包人出具现场开工通知单后7个工作口内
4.
4.2关键人员更换发包人对承包人关键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工程师所质疑的情形工程师指示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处罚金2000元/人次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勒令改正,并处罚金2000元/人次;
4.
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代表批准、监理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未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罚金2000元/人次
4.5分包
4.
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4.
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4.
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4.7承包人现场查勘
1.
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
7.2条约定
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被国家、当地政府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第5条设计本项目设计具体约定后期由业主与设计院单独签订,中建六局不承担连带责任
5.2承包人文件审查
5.
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自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审查期不超过21天
5.
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执行通用条款
5.
2.2条约定,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2.3关于第二方审查单位的约定无一
5.4竣工文件
5.
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①城建档案馆要求的合格竣工资料
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电子文档、施工过程影像资料、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工程完整BIM文件以及竣工所需的必备资料
5.
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满足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5.5操作和维修手册
5.
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6.
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执行通用条款
6.1条约定
7.2材料和工程设备
8.
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
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6.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执行通用条款
6.3样品
6.
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合同约定认质认价材料
6.4质量检查
6.
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与标准,合格
6.
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任何地点
6.
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
4.3条约定
7.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
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执行通用条款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满足工程试验要求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循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第7条施工
7.1交通运输
7.
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工程实施需耍,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发包人只提供现有设施,不另行修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不承担相应费用
8.
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7.
1.2条约定
9.
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应严格按照相关交通法规行驶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建设用地红线
10.
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执红通用条款承担
11.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2.
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建设用地红线以外的临时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
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建设用地红线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现有的施工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红线以内的临建用地等
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与发包人平行发包的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承包人负责对平行发包单位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协调、洞口封堵、收边收口以及资料收集与归档承包方需免费为平行发包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提供与协调;现有的电源水源接驳点、道路等
7.4测量放线
7.
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7日内
7.5现场劳动用工
7.
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承包人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款,不得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上期已支付及本期应支付给农民工工资的证明表除因发包人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原因外,若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由发包人代为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由发包人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中等额扣除支付数额的双倍予以扣除
7.6安全文明施工
7.
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满足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7.
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满足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满足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承包人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第8条工期和进度
8.1开始工作
8.
1.1开始准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进度计划
8.
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工90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顺延工期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工日起超出”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除可顺延工期外,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8.2条约定
8.3项目实施计划
8.
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
8.
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8.4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为1)承包人在项目进场施工十五天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经双方签订认同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按时、按天、按工,并保证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额的1%,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必要时每月修正一次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2)无论任何情况下,如果监理人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发包人审批同意的项目进度计划,则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要求立即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在监理人要求的时限内提交更新进度计划3份,并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同意后执行该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时限内执行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天内,应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交3份格式和内容均符合监理人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体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订立时间
九、订立地点
十、合同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和解释
1.2语言文字
1.4标准和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各
1.8严禁贿赂
1.9化石、文物
1.10知识产权
1.11保密
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
1.13责任限制
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明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的14天内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5)采购进度计划1)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采购进度计划的提交期采购需求至少提前30天提交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2)采购开始日期采购开始日期由承包人按实际进度实施3)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施工进度计划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开工1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开竣工时间,应符合工期要求,并与项目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一致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交关键单项工程和(或)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份数和时间根据实际进度,一式四份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鉴于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承包人须全面负责控制工程工期进度,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书面说明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开工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3)竣工日期工程计划竣工日期,按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工期约定确定;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经发包人组织的项目整体质量验收合格之日为准承包人须于实际竣工日期后三个月内,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回执
8.
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4个工作日
8.
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8.
4.2条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满足发包人投产要求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发包人下发现场开工通知单7个工作日内
8.
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14天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14天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承天
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8.5条约定
8.7工期延误
8.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8.
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10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签订合同额的1版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按本款支付发包人误期赔偿金外,还需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承包人的误期赔偿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一
(2)因发包人原因的误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因工期延误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2.暂停⑴因发包人原因的暂停因发包人原因通知的暂停,应列明暂停的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所造成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工期顺延,费用另行协商⑸发包人的原因暂停超过30日,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按照已完部分工程进行结算⑹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组织复工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工程物资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如暂停日期累计不超过30日,如暂停累计超过30日,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所发生的恢复、修复和清理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因发包人原因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本条第
(5)项以及本合同中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8.
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行政审批报送工作;
9.
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持续高温(连续10天超过40℃)、每月大雨(日降雨量超过40mm)超过10天
10.8工期提前
11.
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无j第9条竣工试验
12.1竣工试验的义务
9.
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后,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由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竣工验收
10.
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
1.2条约定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10.3工程的接收
10.
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发包人需提前进场安装设备时,需与承包人办理局部移交手续
10.
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满足当地竣工验收部门要求,甲方独立发包的设备或分包由对应单位按要求完成资料编制,并配合承包人报送竣工验收资料
10.
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自应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0.
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承担发包人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13.4接收证书
13.
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具备接收条件后的28天内
10.5竣工退场
10.
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
5.1条约定,承包人需在接收证书颁发后10日内完成退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11.3缺陷调查
11.
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
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二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保修期限和责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查一
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
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
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1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乙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不予调整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的审批不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13.
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双方协商
13.3变更程序
13.
3.3变更估价
13.
3.
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费用
13.4暂估价
13.
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无
13.
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o
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
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4.
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否
13.
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13.
8.
3.1材料价格采用《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价》进行价格调整(约定的认质认价材料范围除外)
①主材调价范围为商品混凝土、钢筋按照
13.
8.
3.2方式调整
②其他材料价格(含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根据施工期的豪州市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当月《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如所用材料无指导价格则以双方市场询价后确定
13.
8.
3.2材料及项目设备价格:采用施工期《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价》为准,信息价没有的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列入;认价流程为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品牌、质量等要求及与本合同进度款同比例付款条件进行市场询价,并向发包人报送认质认价联系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认质认价联系单后按照品牌及与本合同进度款同比例付款条件进行市场询价,认价单价=发包人市场询价单价和承包人实际采购价格的两者中的最低价格X(1+4%),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协调管理合作费为拟建工程如有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时,专业工程(除设备外)的协调配合费用按专业工程费(除设备费外)的2%计取;专业工程中的设备部分的协调配合费按其供应的设备总价的
0.3%计取(免收垄断行业专业工程的协调管理合作费)除以上费用外承包人可收取专业承包人的水电费、住宿费、垂直运输费、架体使用费、垃圾处理费(如发生)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合同价格形式
14.L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定额计价下浮合同,下浮率6%,合同金额为暂定合同额,最终结算价款应根据施工图纸按照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7计价办法》、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相关配套定额;并根据省住建厅第53号公告,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2)、材料及项目设备价格:采用施工期平均价《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价》为准,信息价没有的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列入;3)、人工费按157元/工日计取;4)、措施项目费费率:按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用定额》相应工程措施项目费费率计取;5)、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工程规定计取;6)、不可竞争费费率:根据省住建厅建标
(2021)42号通知,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应执行新规定;7)、增值税税率按《关干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文计取;
(3)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和相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调整,应按文件执行安徽省亳州市当期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及配套费用定额,遵循亳州市最新颁布的有关规定和配套的费用定额和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完成的价款下浮下作为最终结算价格,即合同结算价款=甲方审计完成的结算价款xO.94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须将施工图预算编制成工程量清单格式报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变更与签证费用审核、结算审核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评审结果为准
14.
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当国家政策法规对税率有调整时,则本协议税率同步调整;其他政策性调整文件不再执行
14.2预付款
14.
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钢结构材料部分的20%;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方正式开工之后15日之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4.
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
14.3工程进度款
1..
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每月工日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上报当月完成产值(扣除已付材料款的相应比例)及付款申请表,发包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施工形象进度表、付款申请表、施工图预算清单等
14.
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建安费用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本项目按照钢结构材料总价的20%进行预付;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量%;确因甲方的资金问题,可延期支付,延长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期间乙方不能停工或减慢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完成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量%;工程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97%,保留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D.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完成二年后60天内付清(无息)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里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双方另行协商方式支付违约金发票的开具
(1)在每期支付进度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2)待工程款支付至97%时,发包人在支付前述款项前,承包人应当开具金额等同于本合同结算价款100%的增值税发票如承包人未按前述约定开具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工程进度款只作为期中支付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款以竣工审计结果为准变更、签证类费用进度款同期支付
14.5竣工结算
14.
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发包人要求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按发包人要求关于最终结算审计的约定:在结算审计时,如核减金额超过承包方送审金额的5肌则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如发包方已支付,发包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14.
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结算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善竣工结算资料后3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如双方就结算事宜存在争议,审核期限顺延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结算审核完成成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15日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
14.6质量保证金
14.
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方式现金,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4.
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四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23%的工程结算款;3其他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
14.7最终结清
14.
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印请的其他约定无
14.
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无第15条违约
15.1发包人违约
15.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15.
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
15.2承包人违约
15.
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本合同专用条款有约定的执行专用条款,未约定的执行通用条款
15.
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48小时内
15.
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5.
2.3条约定第16条合同解除
16.
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执行通用条款
16.
1.1条约定
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7.
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双方另行协商第17条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被国家、当地政府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的行为
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改天内完成款项的第2条发包人
2.1遵守法律
3.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4.3提供基础资料
5.4办理许可和批准
6.5支付合同价款
7.6现场管理配合
2.7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2.1发包人代表
3.2发包人人员
3.3工程师
3.4任命和授权
3.5指示
3.6商定或确定
8.7会议第4条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4承包人人员
4.5分包
4.6联合体
9.7承包人现场查勘
1.8不可预见的困难
4.9工程质量管理第5条设计
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2承包人文件审查
5.3培训
10.4竣工文件支付第18条保险
18.1设计和工程保险
18.L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
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购买
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
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购买
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
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
18.
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18保.4条约定第20条争议解决
20.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1.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②种方式解决⑴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条补充条款
22.1按照良好的行业惯例,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圆满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或服务,但该项工作或服务在合同中没有明示规定的,此项工作或服务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中并构成合同承包人工作范围的一部分承包人按照本条提供的该工作或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变更或工作量的增加,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
1.12承包方已清楚并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包括周围环境、道路交通、现场地质条件、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
21.3承包方承诺除发包方主观原因外,发包方与承包方无论发生何种性质争议,一旦争议发生后承包方必须按合同要求继续施工,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停工、怠工,或者以争议解决需要时日为由拖延工期,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根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引起发包方产生的相关费用,从承包方工程尾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21.4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备案合同”)仅作为备案合同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为准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L承揽工程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m2结构形式层数备注备注以施工蓝图为准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项目建设总承包工程(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保范围内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均应达到设计施工验收的规范要求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园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质量保证担保书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及时支付费用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剩余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附件3发包人授权委托书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
一、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履约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1.o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2.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本担保有效
3.期内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
7.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义务不变4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5.起诉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5操作和维修手册
5.6承包人文件错误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6.1实施方法
6.2材料和工程设备
6.3样品
6.4质量检查
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6缺陷和修补第7条施工
7.1交通运输
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3现场合作
7.4测量放线
7.5现场劳动用工
7.6安全文明施工
7.7职业健康
7.8环境保护
7.9临时性公用设施
7.10现场安保
7.11工程照管第8条工期和进度
8.1开始工作
8.2竣工日期
8.3项目实施计划
8.4项目进度计划
8.5进度报告
8.6提前预警
8.7工期延误
8.8工期提前
8.9暂停
8.10复工第9条竣工试验
9.1竣工试验的义务
9.2延误的试验
9.3重新试验
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竣工验收
10.2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
10.3工程的接收
10.4接收证书
10.5竣工退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11.1工程保修的原则
11.2缺陷责任期
11.3缺陷调查
11.4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
11.5承包人出入权
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保修责任第12条竣工后试验
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2延误的试验
12.3重新试验
12.4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3.1发包人变更权
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3变更程序
14.4暂估价
13.5暂列金额
13.6计日工
14.7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5.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合同价格形式
14.2预付款
14.3工程进度款
14.4付款计划表
14.5竣工结算
14.6质量保证金
16.7最终结清第15条违约
17.1发包人违约
18.2承包人违约
19.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
20.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21.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第17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定义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将损失减至最小的义务
17.4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22.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
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第18条保险
18.1设计和工程保险
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3货物保险
18.4其他保险
23.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第19条索赔
19.1索赔的提出
19.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9.3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24.4提出索赔的期限第20条争议解决
25.1和解
26.2调解
27.3争议评审
28.4仲裁或诉讼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20条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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