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旅行社企业章程第一章总要求,由***、***共同出资,设置资中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企业,第一条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第三条企业名称***旅行社有限责任企业第四条住所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中国旅游业务,入境游业务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法、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4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法以下:认缴情况设置时实际缴付股东姓名出资数出资方出资数出资方出资时间出资时间或名额法额法称朱美静货币货币
30.
04.
0230.
04.02叶燕货币货币
10.
04.
0210.
04.02累计4040其中货币出资40第五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企业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员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相关董事、监事酬劳事项;
(三)审议同意股东会(或实施董事)汇报;
(四)审议同意监事汇报;
(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或填补亏损方案;
(七)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企业章程;第九条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或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或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时会议按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该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实施董事召集、主持;实施董事不能推行职务或不推行职务,由经理主持实施董事不能推行或不推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能够召集或支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企业章程、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决议,和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经过第十四条企业设实施董事为朱美静,股东选举产生实施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五条实施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会议汇报工作;
(二)实施股东会决议;
(三)审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企业债券方案;
(七)制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方案;()A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九)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提名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其酬劳事项;
(十)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股东会决议表决,实施一人一票股东会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有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七条企业设经理,有股东会决定聘用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议;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或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
(五)制订企业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
(七)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第十八条企业设监事一人为叶燕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验企业财务;
(二)对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
(三)当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股东会不推行本法要求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据《企业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要求,对实施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能够列席股东会会议第二十条监事能够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六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实施董事****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要求其它事项第二十二条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起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复,视为同意转让其它股东半数以上不一样意转让,不一样意股东应该购置该转让股权;不购置,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在相同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协商确定各自购置百分比;协商不成,根据转让时各自出资百分比行使优先购置权第二十四条企业营业期限永久,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清算组应该自企业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企业章程要求营业期限届满或企业章程要求其它解散事由出现,但企业经过修改企业章程而存续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企业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给予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解散情形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企业登记事项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4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