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监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年版))2025起草说明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推进“放管服”工作改革,推动我区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有关规定,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我厅研究修订了《监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025年版)》本标准共分为3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用信息(80分)、良好信用信息(70分)和不良信用信息其中,基本信用信息包括监理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从业范围及有效期限、从业人员姓名、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类别、注册执业单位、岗位证书等内容;良好信用信息包括获奖(表彰)、科技创新、标准编制、行业贡献及社会公益等内容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ac2822462@
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监理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意见建议”),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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