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职校生岗位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要求,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和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现您的子女(姓名),级专业班学生,现已向学校提交个人实习申请,前往用人业单位(地址)进行顶岗实习,需您了解并签署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实习单位应能够满足学生进行实习的教学要求,具备相关条件,保证实习质量
2.对学生实习单位,学院不支付实习及住宿等各种费用,该费用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实习往返交通费自理
3.学生按时提交实习资料,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虚报行为,一经查实该生实习成绩以0分计,并根据学院相关办法予以处理
4.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按要求完成所属系布置的教学内容,定期与自己的指导教师沟通,接受老师指导,并按进度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教学内容
5.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个人安全、行为责任均由其个人和家长承担
6.学生在离校期间必须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通讯畅通,更换联系电话时应及时告知,否则后果自负家长意见家长签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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