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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永昌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5(征求意见稿)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农经函[2025)2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6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4〕9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发展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永昌县辖9镇1乡,H2个行政村,917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
23.26万人,常住人口
17.03万人,农业户数
6.17万户,农业人口
18.48万人,总耕地面积142万亩,2024年播种面积
103.46万亩,流转面积
72.8万亩,流转率
75.58%是一个以河灌为主、井泉灌溉为辅的农业大县先后获评首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全国玉米制种大县、肉羊产业大县和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典型县、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自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以来,永昌县坚持聚焦服务粮食生产和服务小农户,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全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达到601家,农业机械总动力达
110.3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93.32%,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加快带动了小农户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项目目标聚焦服务粮食生产,完成小麦等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面积13万亩以上,通过农业生产托管,降低小麦等粮食作物生产成本,提高粮食作物产量,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聚焦服务小农户,着力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托管小农户的的比例达到60%以上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集聚,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家以上,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在全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县域范围内种植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小农户(耕种面积在200亩以下的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自觉接受生产托管服务的小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全县托管服务面积共计约13万亩,托管服务环节为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割、秸秆处理等三个环节
(二)服务标准病虫害防治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均匀,覆盖无死角,无人机平缓作业;机械化收割损失率W5%,留茬高度W15cm;秸秆打包采取“一遍搂草打包”方式,打捆机捡拾率80%左右;还田的秸秆切碎长度2cm3cm,并抛撒均匀〜
(三)补助标准原则上单环节托管和单季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至少占60%以上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助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2025年小麦生产托管建议补助标准病虫害统防统治每亩补助8元、机械收割每亩补助22元、秸秆处理每亩补助20元
(四)补助方式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项目完成后根据托管服务环节和实际作业面积进行补助服务组织全额收取服务费的,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小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服务组织按照补助后的差额收取服务费的,补助资金补给服务组织项目资金最终补助的对象为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服务组织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的不纳入补助范围;两家以上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选定服务组织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前提下,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定本年度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并及时将服务组织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原则上每个环节选择的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服务组织申请条件服务组织应具备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自愿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财务账目健全规范;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和设备,农业技术力量、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服务组织能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手段,应用遥感、航拍、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成熟的智能化设备和数据平台,对农业生产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精准监测,实现作业质量监督、作业数据统计及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化;
(5)鼓励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典型单位、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服务组织、“甘肃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单位、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等积极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程序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永昌县政府网站等2媒体发布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公告,有意愿承接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与作业区域所在地农户(农业经营主体)、村委会对接确定托管服务面积,经乡镇审核同意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永昌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附件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农经中心、县农机中心,联合乡镇相关部门对申请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进行审核,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在永昌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服务组织要及时与服务区域所在乡镇签订3农业社会化服务协议,制定具体的托管服务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项目实施乡镇、村、服务组织等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组织可结合我县实际,参照和遵循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引》内容,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支付方式、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小农户和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作业服务各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开展相应的作业服务服务过程中,要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与作业机手签订规范的作业合同,指导作业机手严格遵守农机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任务各乡镇要强化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转化利用,积极探索建立或公开遴选第三方创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化和数字化工具,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监督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督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服务组织在服务标准、质量、价格、信用、合同等方面的监督与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在项目各环节时间节点抽查检验服务质量,监督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作业服务,确保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各村要将服务组织基本情况,项目各环节作业情况等及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核查验收项目服务组织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作业任务后,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验收服务组织申请验收项目各环节任务完成后,服务组织根
1.据实际服务作业情况,提供各环节作业确认单、项目服务作业及财政补助资金公示表、托管服务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向项目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审核验收项目所在乡镇根据服务组织提供资料和项2目实施过程中抽查检验情况,对服务组织各环节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审核验收,并在全部环节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县级核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会同乡镇对项3目进行核查验收在项目实施乡镇、村组通过随机入户调查、随机地块抽查等方式,对服务组织各环节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等进行抽验要将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验收合格后汇总核算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绩效面积、补助金额等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资金或依据作业标准减少资金补助比例,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兑付补助资金县级验收质量合格的,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助资金,并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或小农户及经营主体将绩效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进度等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任务完成后,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照省上下发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目标表》《县级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自评表》,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
(八)项目退出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服务作业的服务组织,要坚决退出项目实施,重新遴选服务组织或变更实施区域对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支持环节或实施区域,鼓励服务作业主体探索支持环节退出或降低支持标准,以腾出资金调整或扩大试点区域范围对工作推进有力的服务作业主体适当增加项目面积和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审计局、各乡镇主要领导、县农经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永昌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各乡镇是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项目监督,确保项目任务落实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审计部门适时开展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做好服务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模式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题培训,对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和专业技术服务等进行培训,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服务组织履约情况的监管,在服务各环节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情况和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任务落实到位要强化社会监督,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确保项目发挥实际效益
(四)严格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防止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于项目验收合格的,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严厉查处,并移交相关机关处理附件
1.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
3.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
4.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审核表
5.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承诺书
6.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协议(样本)
7.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作业合同(样本)
8.永昌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作业及财政助资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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