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优质篇)8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优质8篇)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一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
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4.2固定资产的分类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5.3固定资产的计价
6.
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摄录像机、照相机、照拍设备、录音机、音响、功放、调音台、话筒、高音喇叭等5研发设备是指豆浆机、研磨机、微波炉、烤箱等6运输设备是指办公用车、后勤用车、其他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客车、货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7其他物品是指办公家具、陈列品、图书及资料、文件柜、凳子、吧台、老板桌椅、办公隔断、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各连锁店标准件、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办公室使用的工具书及名著书刊等
2、低值耐用品包括1办公专用是指办公设施类、办公用品类、音响设备类及装饰类,包括办公桌、职员椅、会议椅、文件柜、五节柜、更衣柜、电话机、小灵通、adsl调制解调器、电风扇、饮水机、保险柜、白板、电暖气、计算器、订书器、凭证装订机、验钞机、u盘、移动硬盘、音箱、耳机、耳麦、玻璃框、信条框、展架等2中心厨房专用是指仪器仪表类、实用工具类、小型机械及通讯用具类、劳动保护用具类、门窗,包括遮阳伞、小型灭火器等小型消防设备、卷帘门、防盗门等第八条、公司人资行政部
2、监管各部门资产购置、更新、改造等大型计划与预算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原值在2000元含以上资产未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审批;
4、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组织协调资产的调整和购置;
5、组织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6、编制申报公司资产预算方案;
7、不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8、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信息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拟定资产盈亏报告,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资产进行及时处理第九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
1、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本部门年度资产需求计划及预算;
2、汇总上报本单位每月新增、新减资产情况;
4、组织落实资产验收工作;在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6、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维修使用记录;
7、及时反馈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第十条、需要添加资产的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资产使用部门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拨或采购第十一条、采购资产时要根据货比三家、合理低价原则,按相关管理流程办理,填写书面资产采购询价记录第十二条、采购资产签订购货合同时,合同应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售后服务、违约责任、技术条件等详细条款第十三条、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标准和合同条款进行现场测试验收第十四条、资产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以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接收手续,填写书面资产验收说明书;资产需办理出入库管理的,应及时填写出入库单,办理出入库手续第十六条、行政部门负责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软件,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行政部门录入的资产信息第十七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凭《资产申购说明书》、《资产验收证明》、合同(订单)、发票,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需要预付款的可以凭《资产申购说明书》、合同(订单)办理预付款手续第十八条、在接收捐赠、调拨、划转的资产时,应及时填写《资产调拨说明》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资产的调拨与划转;遇有移交资产资料不详时,接收单位应及时与之联系,取得详细资料第十九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应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人及财务部门不定期对资产状况进行清查核实,应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第二十一条、不论以何种形式取得资产,都要以准确的价值及时入账对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资产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应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经常性养护,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维修第二十三条、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财务管理部核定费用,相关领导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资产时,原借出单位资产管理人应认真查验出租、出借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各单位财务部门第二十四条、各集团应建立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按年度出具《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重视资产维修工作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资产定期检查、鉴定,并组织维修,确保资产使用安全第二十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和安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带病运行第二十七条、资产维修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审批后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维修完毕填写《资产验收单》;凭《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资产验收单》、发票到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第二十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5、除上述情况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确需报废的资产第二十九条、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资产报废申请说明书》,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相关领导批准报废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第三十条、资产报废后处理报废资产清理原则根据业务属性,办公类资产由行政及公共事务部确定,生产加工类由运营部或中心厨房确定,行政、财务部门参加鉴定报废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对部分或全部仍有使用价值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软件上备注说明并将报废资产的相关手续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应定期对积压、闲置的资产及时调剂处置,合理配置使用第三十二条、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内部资产使用情况,对需调拨的资产提出调拨意见,附书面《资产调拨说明》第三十三条、调出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提供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并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第三十四条、调入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查验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第三十五条、财务部门根据《资产调拨说明》、销售发票等相关调拨手续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十六条、部门调整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办理资产信息的变更第三十七条、人员调岗或离职,必须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出具调离人员所保管的资产清单,并对其进行数量、性能、外观等方面的检查,确认完好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后,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在《员工离职(调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否则,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不得发放相关薪资第三十八条、公司使用XX资产管理软件第三十九条、资产的增加、更改、调拨、报废、处置,根据相关凭单,分别登入有关帐套,保证帐套里资产信息的完整和准确软件中资产卡片信息的修订由行政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第四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检查资产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并进行资产核对第四十一条、各部门资产使用状况发生调整后及时变更,并定期盘点反映资产管理状况
1、资产增减情况定期报告每月25日前,各部门资产管理人负责统计本单位资产增减情况,填写《月度新增资产统计表》附表
6、《月度减少资产统计表》,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分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每月28日前随月度行政工作报告一并上报1盘点前准备事项人员编组、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事先核对账目、资产盘点统计表等表单、待盘资产的整理等2成立盘点小组,下发文件,明确盘点的组织、分工、方式、标准、过程要求、完成时间等3盘点资产盘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具体实施4形成盘点报告,内容包括账面资产、实盘资产、盘盈、盘亏及情况说明对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出具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按报废资产审批流程进行报废处理第四十二条、建立和完善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责任,上级领导付连带责任第四十三条、使用资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管好、用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
3、不及时进行帐套登记,不按规定填写各种单据,隐瞒真实情况的;
4、擅自转让、处置资产或用于经营投资的;
5、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收缴资产收益的
2、在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1、不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办理审批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
2、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情节恶劣的;
3、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实施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第五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元(大写)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帐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帐户(资金帐号,股东帐号)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帐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帐号;开户行)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帐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五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
(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a、人民币资金(大写)元整()ob、股票(名称),(代码),(数量大写)c、债券(名称),(代码),(数量大写)d、外汇(币种),(金额大写)Oe、其他o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新股申购)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资产管理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
(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4)资产管理帐户的资金密码由委托人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
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
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4.
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5.
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6.
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7.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7.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40年
2.375%专用设备12年
7.92%通用设备12年
7.92%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身份证号码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2清算日后的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4当委托资产亏损%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5依据本条3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6依据本条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或者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的,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7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时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1除本合同第14条346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嵋勺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的补偿金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为保证委托人、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作为监管人委托人、管理人与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8、附则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监管人持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六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五)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八)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七)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十条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第十四条对于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事业单位应当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申请项目经费的,有关部门在下达经费前,应当将所涉及的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购置事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用其他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行为的风险控制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是财政部门重新安排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是事业单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的凭证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授权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o第三十二条《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单位享有占有、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财政部统一印制事业单位办理法人年检、改制、资产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时,应当出具《产权登记证》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及成立时间;
(二)单位性质、主管部门;
(四)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一)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三)因依法撤销或者整体改制等原因被清算、注销的事业单位,办理注销产权登记第三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和变更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定期检查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裁定,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运输设备6年
15.83%其他设备5年
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
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
4.
1.1房屋和建筑物;
5.
4.
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
4.
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
4.
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
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
4.
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
4.
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
4.
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
4.
2.5己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
4.
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
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事业单位应当提出拟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三)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第四十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整体、部分改制为企业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但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级政府工作需要进行的资产清查除外第四十四条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资产清查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报告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做出报告第四十七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第四十八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维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第四十九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第五十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二)擅自占有、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
(三)擅自提供担保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第五十二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上缴、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或者下拨财政资金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第五十三条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关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六条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本地区和本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七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保障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和财政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学科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证开展学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学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核算和严格管理,防止财产物资的积压、浪费和损失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实行学校领导负责,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职财产会计(财产总保管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做到财务、财产使用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手续,定期对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的教学、科研、生活、生产用资产(不含玻璃制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椅、办公桌椅、图书资料、学生床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校舍)、场地、建筑物及其他各种附属设施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电教设备、艺术和体育专业用的文娱、体育设备等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装具,家俱,办公与炊事设备等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的一切文物及陈列品,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列为固定资产第五类图书音像资料包括各类图书、报刊合订本、各种音像资料、教育软件、管理软件等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固定资产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照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固定资产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建造永久性设施,应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从各种方案中择优确定凡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2、购置固定资产,要按批准的计划(预算)进行,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购入的固定资产,要经管理部门人员验收;专业设备还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3、学校自制的固定资产,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费付出时费用先记入“暂付款”帐户,自制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再转列“支出”,并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按调拨单或估价单验收后,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资产核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依据上述权限处置要求,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责任损失、调拨、变卖等,必须按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学校固定资产,经一定时间的使用、磨损,逐渐丧失了使用效能,需要报废更新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科实地检查鉴定后,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2、房屋和建筑物、土地、车辆处置,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
3、报废或处置后的固定资产,须进行清理经变价处理后,有一部分残值收入作“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收入核算,用于重置固定资产
4、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或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五份,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帐户
5、责任损失的固定资产由于管理不善或失职,固定资产有丢失、毁损、遭受人为破坏等情况,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重大损失还应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时,要编制《固定资产报损单》一式三联,并根据批准后的处理意见,责成过失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或执行其他处理决定管理部门人员根据《固定资产报损单》注销固定资产明细帐,财会部门减少固定资产赔偿损失的收入,纳入“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6、无偿或有偿调拨、变卖的固定资产为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在系统内无偿调拨时,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清单》,一式三联,分别冲销固定资产帐户记录;收回价款记入“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收入核算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监督复核
1、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及时解决固定资产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财会部门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帐一次,保持帐帐相符,同时应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账目、实物进行监督和复核管理部门人员定期(半年或一年)组织由学校领导、使用部门、财会部门参加的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核对,保持帐物相符并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记录
2、通过清查,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说明盈亏的原因,报学校领导批准,及时做出相应的会计帐务处理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维修保养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寿命
1、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保养,特别是对电视机、录像机、高级照相机及附件、高级乐器、高级美术教具等固定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门检修和保养,并建立保养记录
2、保持固定资产存放地点的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窃、防潮、防尘
3、贵重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保养
4、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维修,并建立维修记录第十二条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1、低值耐久品是指单位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但单位价值在5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同类物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够低值耐久品条件的物品如小仪器仪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办公用具以及劳保用品等
3、采购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库存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并建立验收、领用和保管制度对于增减变动低值耐久品由学校会计和财产会计同时登记备查帐薄入帐核算,低值易耗品设立领用登记簿第十三条为加强财产管理,学校各部门设专、兼职财产保管员
1、总务处设专职财产会计(或称财产总保管员),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验收、保管、编目、登记、作帐)
2、各教研组、处室、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设兼职财产保管员(也可由各组、处室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财产保管及财产帐务等工作各班级也设财产保管员,负责本班级财产保管等工作凡集体使用的公物,分别由校或部门财产保管员保管凡个别因教学或工作需要而个人借用之物(如计算器、收录机、工具书和参考书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门的财产清册,责任到人
4、各部门保管员,负责对本部门公物的保管,财产增减必须及时入帐,并协助总务处执行对公物管理的奖惩制度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八固定资产是酒店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基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的完整无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正确计算现有固定资产的损耗,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1、房屋及建筑物指酒店所有的营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类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设备、大型洗涤设备、维修器械及其他机械设备等
3、电器设备类包括电脑网络系统、复印打字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4、交通运输类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5、家俱类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办公用家具设备、灯具、地毯及工艺摆设等
6、其他类指消防监控设备,贵重器皿,健身房设备等不在上述分类的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把属于酒店的固定资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执行岗位经济责任制,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2.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归口财务部,每年由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清查盘点,使之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方面,酒店机器设备、仪表仪器等设备归口工程部管理;其他资产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3.酒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该部资产责任人,部门资产责任人对部门所辖范围内的资产负责,并委托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部门内各项资产的账卡管理和盘点工作
4.各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性能和工作量负荷,减轻磨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5.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7.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8.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9.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
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5.财务部对固定资产建立分类明细账,实行金额控制,负责监督和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出售、报废等正常业务,定期检查账目,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6.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对设备的拆卸、安装等技术项目负责施工及质量验收、保证设备安全、降低消耗,保证各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部门资产责任人应根据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建立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程序和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立基层管理组织,以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8.各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所在部门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1检查本部资产的使用情况2管理部门的各种账、卡、保证卡实相符3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4对资产的内部转移,先填写“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调整及卡片调整5对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经由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该卡片
10.固定资产的添置,应根据经营需要在年度或季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列明,添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采购申请单,同时得到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认可,报部门负责人,经财务部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预算外的采购需提交详细的说明
11.自制的固定资产完工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材料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验收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2.直接购买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先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后,连同转运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然后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3.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由部门提交更新改造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经济效益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竣工后,根据施工部门编制的更新改造交接造册,会同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更新改造竣工决算书等附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入账,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4.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有关部门先提交申请报告,经转入和转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财务核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然后,由资产管理员填制“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以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卡片调整
16.准后,转财务处理,财务凭有关单据调整固定资产账户并将清理情况记入固定资产卡片内,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归档保管
17.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损失,应查明原因,作出报告,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后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盘盈的重置完全价值入账盘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总监/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18.各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若因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善,导致部门使用的资产出现人为损坏、流失、账务不符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19.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应事先办理书面的移交手续,并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7.
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8.
10.2维修计划管理
9.
10.
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院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实行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明确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院资产的管理;各部门内勤具体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管理
(二)全院购置的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入帐、发放其中库存物品由兼职保管员直接管理、发放
(三)正在使用的资产,在资产管理员的统一管理下,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具体管理
(四)资产管理员要严格手续,定期对帐,做到帐、物、购、发相符
(五)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建档范围包括车辆、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
(一)全院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经办人应根据办公室的购物通知单、按照“多家比较、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问价、比价、议价、定价,对购置大宗办公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应签定采购合同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购置
(二)各部门需要购置资产,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研究决定后购置
(三)对无偿拨入和接受馈赠的资产,如知原价的按原价记帐,查不到原价的比照同类资产现行市场价格入帐
(四)资产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员依据合同、发票,检查核对数量和质量无误后,填写《资产增加登记表》及物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入库其中,资产登记表一份留存,一份记实物帐,一份连同发票交会计记帐
(一)各类资产的发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办公室管理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各部门领用大件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取登记的办法领用由保管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领用物品登记簿》,领用部门的负责人登记领用
(二)对可以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及使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取限额发放的办法进行登记发放
(三)领用部门或个人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例如订书机、计算器等,可以旧换新,凭交回的旧实物换领新实物
(四)领用部门将资产交回时,保管人员在登记簿上记载交回时间
(五)资产无论是借给本院有关部门还是外单位使用,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借用时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约定归还日期,由借用人签收后借予借用的资产毁损,由借用部门或单位赔偿或修好后归还贵重物品一般不外借
(一)资产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经常检查,保持通风、干燥,以防止物品受潮、发霉、变质、变形、虫蛀而损耗、毁损
(二)资产要按照储藏、使用要求,在使用后定期采取擦洗、涂油、凉晒等措施,进行维护
(三)库房内要设置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四)资产维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个人使用的物品、器材和工具,均由使用人负责;多人使用的专用物品,应明确有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
(六)资产管理员要在资产管理档案中,详细记载从设备购置之日起有关使用、养护、故障、事故、维修、运转等情况,以加强管理、维护
(一)使用部门或个人对资产造成毁损、浪费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二)对无故损坏的,要责成责任人修复或全部赔偿;对因责任事故造成毁损的,要根据责任大小,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
(三)属于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致使资产毁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政纪责任
(四)造成资产毁损的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责成使用人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查办公室要建立资产实物定期盘点制度,由资产管理员会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对低值易耗品每半年盘点一次帐、卡、物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由管理员、保管员填写《资产盘赢、亏损表》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作帐务处理
(一)产权变动和处置应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布置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动后,出售的资产变价款收入均纳入本院专用资金
(二)对毁损、变质、失效、淘汰并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报经院领导同意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单》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室作帐务处理资产管理员、保管员、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部门内勤、财务人员和资产使用人工作变动时,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对所有资产与帐目进行核实车辆、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购销合同第三方担保合同资产管理制度篇三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资产的定义和分类、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预算管理、资产的采购、验收、日常管理以及资产的保养、维修和报废、处置,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第三条、统一牵引、分层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对各部门的资产按照权责划分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为人资行政部,各部门为行政人员第四条、资产保全原则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实施保全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单位价值较高、易损坏、易丢失的资产应办理财产保险第五条、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原则责任到人原则是指每项资产均应有保管人一般指使用人负责管理第六条、公司对资产的管理按两大类设置,一类是固定资产,另一类为低值耐用品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2000元不含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能确定为固定资产的为低值耐用品
1、固定资产包括1房屋指公司出资购买的用于办公及经营活动的各种房屋等2建筑物及辅助设施是指围墙、上下管道、下水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暖气管道、专业气体管道等3机电设备是指机械设备、供电设备、供暖/冷汽设备、炊事设备、安全设备、电力及通讯设施、通用机械设备、电机、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监控设备、大型消防设备、保安设备等4电子设备是指计算机系统设备、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辅助设备、办公用电子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集线器adsl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稳压电源、投影仪、考勤机、空调、。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