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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再审申请书如何写再审申请书模板14篇更多申请书是在求职或申请学校等场合中,用来展示自己能力和背景的一种重要书面材料这些申请书范文是从不同领域和行业的优秀申请者中收集而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人远大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号,法定代表人康董事长,组织机构代码证被申请人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省市大道XX XX XX XX大厦四楼,企业负责人余,组织机构代码证被申请人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省市区路号外XX XX XX351经贸厦楼,法定代表人曾,组织机构代码14被申请人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市区新洋路民xx XX XX主大厦,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007xxll-3o申请人不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案号为xx xx x625x中法民一终字第号的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100请求贵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撤销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1.XX XX X中法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1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
(一)项有新179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一款第
(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一款第
(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一款第
(十二)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特申请再审、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1179第
(一)项,具体理由如下二审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找到如下新证据证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编号1)20xxscwt005证据见生产日期为年月的复方卡托普利片、氟罗沙星片以上220xx8证据用于证明被申请人青岛有限公司其片剂生产一直在正常进行,基于xx“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不成立,与其在一审、二审过程中的当庭陈述存在直接矛盾,证明被申请人系故意以调动岗位为手段逼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规定、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2179第
(二)项,具体理由如下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青岛制药有限公司签订无20xx111xx xx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从事营销岗位工作并在合同的第二十一条约定xx职工收入在第一年职工收入的基础之上每月增加六十元,以后企业将制定新的薪酬政策,在此基础之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同时第三十七条约定双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就具体违约金计算方式进行了约定年月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电话通知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0xx125申请人表示不同意,并于月日将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想法向被申请人128做出书面报告,希望被申请人不要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希望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及办理社会保险年月日,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20xx1221日回公司报到,重新安排工作为销售部招标员,并已于年月开始2420xx8被作为待岗人员处理,实际上现在是重新上岗,须先培训一个月,以后正式上岗,月工资元,不同意这个安排就解除合同,申请人表示对月份的9208待岗决定完全不知,因此不同意签字接受公司这个安排,被申请人告知这是公司的决定,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同意这个待岗安排公司有权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申请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这个安排,被申请人遂于20xx年月底向原告下发解除合同报告书12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年月24日,被申请人在要求与申请人变更20xx12劳动合同内容未能达成协议情况下,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此系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符合事实,申请人对此无异议然而二审法院没有查明的事实是被申请人的行为实属变相强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在申请人工作毫无过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意向被申请人拒绝后,随即对申请人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见青岛有限公司上岗xx通知书号),调整后的岗位在客观上对于申请人来讲根本不具有可[20xx]6接受性,这意味着已经在广西南宁定居十几年的申请人要抛妻弃子,背井离乡前往山东青岛从事一份每个月只有至元的工作(该标准低于青岛488920市最低工资标准,而当时申请人每月底薪加提成收入在元左右),同3000时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工作岗位的调整给出的理由是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并未举出任何证据,其所称公司因未得到片剂生产的认证,所gmp以无法进行片剂生产而实际上被申请人一直在委托青岛唐恒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片剂的正常生产(见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编号)已达数年,并正常销售20xxscwt00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发生达成协议的”单位可以无过失辞退劳动者,但本案中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不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其片剂生产照常进行(见生产日期为年月的复方卡托普利片、氟罗沙20xx8星片),公司业绩也一直十分不错,劳动合同完全可以继续履行,被申请人并无举出任何证据证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企业经营陷入困难,仅限于书面或口头答辩被申请人以调整申请人无法接受的工作岗位为手段逼迫劳动者与其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保护原则,主观恶意十分明显,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应当相应的承担违约责任、申请事由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3179第
(六)项,具体理由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被申请人首先主动提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应该属于被申请人一方,而本案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中第条的约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但未提出相关37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故其上述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申请人认为本案申请人只能就被申请人单方面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事实提供证据,对于证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应适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一审法院要求申请人提出相关证据的判定与法律规定不符,二审法院予以维持,申请人认为
一、二审法院均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事由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4179第
(十二)项,具体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本案仲裁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受仲裁员误导放弃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一审过程中再次增加了经济补偿金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中明确载明了原告诉称原告认为被告的上岗安排不仅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修改,也违反了劳动法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被告如果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是被告的单方违约行为,必须报销差旅费,支付所欠工资奖金,支付劳动合同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一审法院以判决第五项“驳回原告赵的其他诉讼请求”x驳回了申请人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鉴于赵宇未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本案不予受理该认定明显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虽然申请人赵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放弃了经济赔偿金的诉求,X但因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在一审法院诉讼过程中是可以就经济补偿金继续主张诉讼请求的,二审法院疏忽了一审法院判决第五项,没有对经济补偿金诉求进行处理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主张的无过失性辞退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条规定完全符合经济赔偿金的给付情形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面临失业的经济补助,属于典型的法定补偿金,二审法院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提出的经济补偿金诉讼请求置之不理,属于严重显失公平综上所述,申请人赵目前已经失业,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作为一X名下岗职工,一名十岁孩子的父亲,恳请贵院在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再审改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伸张公平正义,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年月日20xx xxx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不服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第款第项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1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依据如下、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2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依据如下此致省高级人民法院xx申请人申请日期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XX下简称信用社)住所地省市号X XX法定代表人周;职务,董事长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市医药大厦药业有限公司(以XX下简称公司)住所地省市号XX X XX法定代表人文职务,经理U;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市家电商城有限公司XX(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省市号XX X XX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一审被告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东粮食局职工,x3615住山东省市文汇路号xx4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依法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鲁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252书》判决,按照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依法改判再审被申请人公司向再审申xx请人返还涉案房产,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再审申请人公司支付占用期间的租xx金
二、判令由再审被申请人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xx再审申请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再审申请人市医药大厦药业有xx xx限公司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鲁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252现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法定事由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申请再审具体事实、理由申请再审理由一一审、二审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一审判决书第页上出现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于年月6x220日书面承诺,如不能确认涉案房地产抵押无效,同意依据担保法解释第67条规定,按所购房地产在抵押财产中所占比例替代公司支付该公司在xx xx市岗山信用社借款”一审判决并由此在判决书第页认为原告明确表示7如不能确认涉案房地产抵押无效,则同意代被告公司偿还欠第三人的相应xx贷款以消灭抵押权,即行使法定的涤除权……原告作为抵押房产的买受人要求行使涤除权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法释【】号第条明确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出示,3347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然而,一审法院于年月日立案,年月日组织“证据交换”,x18x218年月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年月日第二次开庭审理,直到年x221x729x7月日送达一审判决书,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从未对所谓的原告“承诺”2进行过质证,更何况根据法释【】号第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当3338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责任期限届满”,所谓的原告“承诺”根本不能作为判案依据予以采纳因此,一审判决违背“证据规定”,再审申请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xx社和再审申请人市医药大厦药业有限公司皆据此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xx应当按照“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规定处理但二审法院并未对此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予以审查和审理,二审法院更没有组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未组织质证的证据进行质证故,一审、二审判决均违背法律的程序性规定,再审申请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恳179请最高人民法院准予再审申请再审理由二一审、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既然,一审、二审判决,均认定涉案的五份合同全部为“无效合同”,那么,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法》有着明确的规定一一返还、补偿、赔偿除此之外,依法没有其他的处理方法法院审理本案应当“优先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一审、二审判决均适用了《担保法》第条,《担保法解释》第4967条第一款、第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最密切联71系”等原则,本案应当适用《合同法》第、、、、、、条52565884868889的规定,而不应适用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审、二审适用《担保法解释》第条的规定,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67误第一,《担保法解释》第条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67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依据该规定,只有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才享有所谓的“涤除权”,而本案中再审被申请人公司在一审、二审中并未取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且至今也没有取xx得第二,上述规定的适用存在逻辑前提,即抵押权人同意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而在本案中,抵押权人即再审申请人市信用社并不同意,而且是明确反对!再审申请人市信用社在一审过xx xx程中,和上诉状中都已经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但一审、二审判决置抵押权人的合法诉讼请求于不顾,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判!因此一审、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枉法裁判,再审申请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恳179请最高人民法院准予再审申请再审理由
三、一审、二审判决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十二)项的规定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公司一审的诉讼请求xx是、依法判令被告公司将合同所约定的楼房平方米、平1XX
2246.51房平方米、土地平方米的产权过户登记到原告名下;、依
1201798.122法判令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交付房地产违约金元(从年xx576300x5月日计算到年月日);、依法判令被告马向原告返还所取得的27x9203不当得利万元;向原告支付逾期转让合同条款的违约金元(从834328900x年月日计算到年月日);、诉讼费用由两被告负担该上述82x81244项“诉讼请求”在一审判决书中亦没有任何变更再审被申请人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未上诉xx再审申请人信用社(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协议无效(但,一审判决书将“买卖协议”错误打印成“抵押协议”,且二审未对一审的这一涉及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内容的重要错误进行审理、更正!)再审申请人信用社(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的二审“上诉请求”是
一、撤销一审判决
二、判决上诉人(第三人)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审被告公司支付支付贷款本息或由被上诉人公司代为清偿“全xx xx部贷款本息”一审程序中两被告均未提出反诉一审被告马未上诉显然,按照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一审、二审应当针对并围绕“诉讼请求”、“上诉请求”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审理,然后依法做出裁判然而,一审的“裁判结果”却是
一、原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xx起十日内代被告公司向第三人信用社支付贷款本金元
二、被xx2933520告公司于原告代偿贷款后一个月内将本案所涉的楼房(医药大xx本案诉讼费由三被申请人承担
3.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之间签订的《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并非属于违法分包,其已经通过其后续的默认行为同意了该分包工程,符合《XX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分包的约定,应被认定为有效首先,在年月日申请人提交的《幕墙过程分部分项报验申请表》、X1010《幕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经被申请人的监理机构宏达过程顾问有限公司签收确认认可,被申请人三在该监理机构签收确认后也未曾提出任何的抗议,应视为对申请人幕墙工程的认可其次,在长达两年之久的施工过程中,被申请人的施工都是在被申请人三的监督下进行的,且其未曾提出任何抗议,也在积极配合申请人施工申请人自年月日签20xx517订《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后参与文化馆幕墙施工,并在年月竣工,x5在这两年的时间内,申请人一直积极参与工程的施工,并多次进行了工程的增补,而且每项工程的竣工均有向被申请人三和其监理单位申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被申请人三是不可能不知道申请人承包了幕墙工程的施工,因此,对被申请人三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默认和许可,而并非违法分包,《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应属合法有效,综上,在不违反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情况下,应遵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认定该分包合同合法有效
二、被申请人二作为被申请人一的总公司,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申请人三作为发包人,应依法对申请人一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申请人二系申请人一的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应对分公司的债厦大门中心线以西以上层楼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所有权1-
52246.51及相应的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原告公司名下
三、原告
1789.12xx公司于上述房地产过户登记办理完毕后十日内向被告公司支付下余的xx xx购买款元
四、驳回原告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66480xx对照一下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公司和再审申请xx人信用社(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难看出,一审第三人并未请求“原告代偿”一审原告也未请求“代偿”这也就是说,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公司在一审中并没有为“顺利”、“合法”取得“所xx有权”铺平道路;并且再审申请人信用社也没有同意由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公司代为“部分清偿”,这样公司也就丧失了“涤除权”的适xx xx用前提故,一审判决系“超出诉讼请求”的判决,二审法院依法应当审查、纠正然而,二审却没有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法定职责”,而是仅仅围绕一审法院的“裁判理由”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对一审没有“论述到位”的部分,进行“润色”、“加工”,从而使一审判决表面看起来“合情合理”二审法院对再审申请人公司和再审申请人信用社的上诉请求和xx上诉理由表现得“很无奈”,不好论述、不好分析,更不好“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裁判的理由和结果“(法释【】号第3364条),只能以“理由没有依据,一言以蔽之!并最终以“原判决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无不妥之处”,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总之,一审、二审法院均没有严格依法审理本案,一审判决“超出诉讼请求”,符合《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再179审申请人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恳请最高人民法院准予再审综上所述,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结果超出诉讼请求故,再审申请人山东省市农村信用合XX作联社、再审申请人山东省市医药大厦药业有限公司请求贵院依法纠正XX一审、二审的错误判决,依法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此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年三月二十二日X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李律师xl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市管理所XX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所长联系电话邮编再审申请人因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鄂行申字第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对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特向贵院提出申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鄂行申字第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认定事实的基本证据缺乏证据支持,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请求再审62请求事项、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诉讼请求;2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背景说明再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经营的至、至线路于年月日经x731营期限届满,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提出延续经营许可申请,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超过申请期申请为由,先后作出了“不予受理”、“不予许可”决定经多次诉讼,被申请人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许可”均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年月日、月x102811日被申请人作出的鄂利运管准字、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240准予至柏杨、刮川至团堡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号判决书第页)15随后被申请人于两个月内的年月日又作出了鄂利运通()号行政处罚x16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吊销申请人的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是因为被申请人的违法行政行为导致的,申请人不具违法的故意和过失,被申请人强制申请人“违法”行政处罚不具合法性基础相关事实认定不清
(一)申请人具有连续经营的义务,不经被申请人批准,不能暂停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湖北省市人民法院()利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以下简称号xx2525判决书)查明年月日,月日被告作出鄂利运管准字()号“x10281124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为许可决定”(号判决书第页)2515这说明、申请人为道路客运班线运营者;
1、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客运班线运输经营管理者;
2、年月日,月日作出行政许可时,是在被申请人要求整3x10281124改期间,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经营状况是做过充分考察和认可的,此时已表明被申请人认可申请人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连续经营服务不经被申请人同意,不能私自中止4运营服务,即使存在安全隐患号判决书列明了申请人在一审时向法庭提交的第五类证据、第六类25证据和第七类(第、页),被申请人除证据外的其他证据的真实性91015并无异议(第页)14这说明、在被申请人作出处罚决定前,申请人积极消除安全隐患1()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提出更改车辆的l x1016x10x121申请,被申请人拒绝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违法,依据《湖北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二节客运车辆管理第三项规定,更新的客运车辆与原车辆技术类型等级更高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准予更新()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和交警大队反应,请求消除安全隐患;2o、申请人无奈之下,只能在没有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连续营业也3即意味着被申请人强制申请人带隐患营业被申请人的不作为是造成安全隐患的直接原因
(三)对申请人年月日要求更换新车的说明x121号判决书查明年月日,原告在收到被告责令停运通知书后,25“x121要求购买台安源牌座新车,对柏杨线路进行整改,并向被告提出请示1219报告,同月日,被告要求原告妥善处理与承租户的关系,减少新的社会矛19盾,拟定切实可行的原线路客车的更新方案后,再按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提出更新车辆的请求”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公司存在安全隐患这一事实有恩施公路运输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对原告公司抽查的辆车进行检测后,8所作出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佐证”(号判决书第页)2518检测公司作出检测的时间是年月日(号判决书页倒数第、x
1224161、行)23即、申请人在被检测前已要求更换车辆,如被申请人批准,则不存1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被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是申请人有民事纠纷众所周知,民事纠2纷往往情况复杂,解决困难,且不是被申请人的权限范围在越权插手民事纠纷和消除安全隐患之间,被申请人选择了前者,拒绝了消除安全隐患的请求,置公众安全利益于不顾,属违法行政行为、检测公司的检测报告结果与被申请人的违法行政行为有直接因果关4系不能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被申请人行政处罚证据不足
(二)号证据程序违法,且被申请人滥用职权越权检测,号证据不具证据效力、号证据属重复检测形成,违反法律规定1从申请人在一审时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申请人的车辆是经过市44xx腾龙安全技术检测站检验合格,经市交警大队核,签发合格标xx示,并在有效检验期内该证据被申请人认可其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年以5内每年检验次;超过年的,每个月检验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1561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从法条上看,本条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新闻报道不是启动重复检测的法律事由号25判决认为“在媒体对原告民兴公司曝光后,对其车辆进行抽检并无妥”适用法律错误、检测公司提供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所核准的2承检范围,和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没有任何关联性申请人的gbl8565车辆是经过市腾龙安全技术检测站检验合格,经市交警大队审核,签xx XX发合格标示,从被申请人在号判决书提交的号证据和号证据提供的两2526种检验报告单都说明两者检验的标准范围,检验审定合格的执法主体都是不同的安全技术检验的目的是是否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而综合性能检测的目的是是否允许从事经营活动被申请人履行了公安交通管理的职责,属滥用职权行为《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没有列明的违法行为,不应受到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可以受到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列明在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五条所规定的行为而没有“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吊销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一条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明显超出了道路运输条例所设定的处罚行为、种类、范围和幅度不能作为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此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人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X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一一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义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申X请事由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1、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2、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3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项、17912项、项、项、项、项、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3461011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请求事项、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1全部诉讼费用、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2X、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3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X纠纷事实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70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H5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民案原判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1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179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2证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署名潘振林、标明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63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条一款的、、项规定情形”179234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3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条一款第项“原判决裁1796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4诉法》第条一款第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17912形民案终审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条“对上诉案152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符合《民诉法》第条二款179“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条一款项“违17910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民案再终审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综上所述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被申请人,违背依法诉权,恶意诉求;本诉与本诉之外均没有证据证明!是以非常手段干扰破坏司法公正,陷无辜的申请人于诉讼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惨重损害与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必须赔偿恶意诉讼,祸国殃民法理不容!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恶意行为,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故此依法诉求此致省高级人民法院xx申请人年月B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x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一一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X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X申请事由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1、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2、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3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项、17912项、项、项、项、项、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务承担3461011连带偿还责任被申请人三作为本案的发包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被申请人三应对申请人一拖欠的工程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关于工程款如何确定的问题,原审法院应依职权组织双方对工程款数额进行确认,不应以工程款无法确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诉求首先,工程款的确定不是单方就可以确认的,申请人在竣工后已经多次向被申请人一请求对工程进行结算,但被申请人一一直不予结算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见证据《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幕墙工程结4xx算书》、《工程结算汇总表》),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被申请人一提x1215交了相关的结算资料,但至始至终被申请人一直无动于衷,既不对申请人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也不否认其真实性之后,申请人也多次向其表明支付剩余工程款的问题,其中证据可见申请人给被申请人一的《律师函》(备注上有林的签收确认(字迹不清,暂时以代之),但被申请人一以各xx种理由进行拖欠现申请人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目的在于通过法院的公权力对工程款进行强制确定,以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三签订的《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第条第、条款的约定,在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及相关竣工验收报
1414.
214.3告后,被申请人应在日内组织进行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未在规定的21期限提出,即视为同意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请求事项、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1部诉讼费用、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义元
2、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3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X纠纷事实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70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115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民案原判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1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179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2证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署名潘振林、标明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63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条一款的、、项规定情形”179234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3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条一款第项“原判决裁1796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4诉法》第条一款第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17912形民案终审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条“对上诉案152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符合《民诉法》第条二款179“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条一款项“违17910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民案再终审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综上所述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被申请人,违背依法诉权,恶意诉求;本诉与本诉之外均没有证据证明!是以非常手段干扰破坏司法公正,陷无辜的申请人于诉讼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惨重损害与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必须赔偿恶意诉讼,祸国殃民法理不容!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恶意行为,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故此依法诉求此致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女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男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历商初20155252015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年月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4022015H4院作出的()济民四商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2015323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3还债务的主张;、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4
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贿赂,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1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申请再审人对被申请人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年起开始分居,对其债务不知晓,借款2015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于其借款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的个人债务,申请再审人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2第一款第六项,具体理由如下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债务属于贷款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的钱庄及打击贷款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4为高利借贷行为”据申请再审人在一审、二审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再审被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之间债务存在贷款行为被申请人已偿还的债务是属于本金还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项极大可能是贷款利息,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不应该承担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贷款债务偿还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院依法裁定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即甘肃省高台县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申请人的户4籍所在地为甘肃省高台县城关镇安居路号楼西侧单室在被申请人31201关于申请人在嘉定区有经常居住的理由不能成立时,本案由甘肃省高台县人法院管辖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
(二)179项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审法院裁定书认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在本市嘉定区,所依据是申请人的房产证及年月日由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江华社区居委会提供的20xx330《证明》,但此两份证据根本无法证明上述事实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5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申诉人确实与某案外人共有一处位于嘉定区江1桥镇靖远路弄号室的不动产,且该房地产年月日才7992750220xx1219核准登记,离起诉之时也不足个月,该房租赁给他人用作办公写字楼,申3请人实际并不居住于此,而是在一直没有固定住所其先后在普陀区、长宁区等地租房居住、借宿等因此,依法被告并未在该房屋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原审法院凭登记于嘉定区的房产证在认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在嘉定的做法经不起逻辑性推理,更有逞强争夺管辖权之嫌
(二)嘉定区江桥镇江华社区居委会在年月日提供的《证明》20xx330(称牛*梅自年月登记入户),但是随即又被其在年月20xx120xx421日提供的另一份《证明》(称具体进来日期不清楚)推翻,且后者还有上海百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华管理处的书面证明,可见原审法院作出认定的依据已经无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
(四)项原179裁定认定事实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过法庭质证,且二审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
(二)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申请人也曾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目录及有关证据材料,但二审法院在裁定书中对这些十分重要的证据却视而不见、只字未提,所作裁定纯属“闭门造车”,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如果再审法院依法采纳,则必然推翻原裁定综上,在管辖权本来就错误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对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当事人质证,违背法律赋予公民的程序参与权、辩论权,形成了错误的事实判断,进而作出了对申请人管辖异议极为不利的裁定一个简单的管辖权争议,原审法院于当事人维权成本于不顾,两次审查均不能作出公平公正、理由充分的裁定,这与法院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离申请人报着对法律公平、正义的向往,再向您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依法实现申请人的申诉请求!此致上海市高级人法院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的法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列法同上)(申请人名称)因与(被申请人名称)纠纷一案,不服XXX XXX XX XX人民法院于年义月义日作出的()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X XXXX XXX XX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2申请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X X项(具体内容列明)申请理由、再审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1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X X、再审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2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X X综上所述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自然人签名或法人公章义年月日X X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被申请人同上写法(有其他当事人的,应当写明其他当事人在
一、二审时的诉讼地位)申请再审事由应具体明确例申请再审符合民诉法第条
(一)项的,179应结合案情简要且具体说明新证据证明的事项及推翻原裁判的事项;
(三)项伪造主要证据的,要简述对原裁判造成的具体影响或结果再审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即使写明了要求撤销原裁判第某条,亦应表述该条具体内容例要求撤销原裁判第某条,要求“增加赔偿数额XX万元”;或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万元”等XX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加以证实在此基础上,可从以下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提供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证据矛盾或证据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判决、裁定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归纳原裁判所存在的错误此致人民法院XX申请再审人二零零年月日XXXXX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男,汉族,年XX XX,XXXX10月7日出生,原告人,住身份证编号XX XX XXX XXX,XXXXXXXXXXXXXXo委托代理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XX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二审上诉人)XXXXXXXXXXXX法定代理人总经理XX XX,第三人第三人住所地XXXXXX XXXXXX法定代表人王运动,厂长原有限公司XX XXX
二、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清偿债务人民币元;963585
三、请求判令本案产生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应当再审深圳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有误第三人河南省食品公司中牟肉类联合加工厂自年开始向被申请人供应冻肉及副食品,至年双方中断19951998贸易年月日,第三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对账,签订了一份《对账确199942认书》,内容为“经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对账,被申请人欠第三人货款人民币元,另外,第三人账上反映,被申请人已付款项人民币1,424,906o64823,元,有待提出证据后进一步确认”双方对账后,第三人于年月10020xx3期间,派人向被申请人追索上述债务未果,之后第三人于年月20xx1225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清偿所欠货款该案经开庭审理后,第三人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获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准许,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制作了()20xx92720xx深罗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280签名XXX日期年月日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XX XX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本案中的工程结算款完全可以参照申请人提交的《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幕墙XX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汇总表》进行结算最后,原审法院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驳回申请人的诉求明显适用法律不当,上述规定适用于基本事实认定的举证,而在本案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拖欠申请人工程款的事实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只不过在关于工程款数额的确定上双方无法协商确定,对于双方无法协商确定的,法院应依职权组织双方对该工程款的实际造价进行评估,促成本案的解决,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而不是驳回申请人的诉求,浪费司法资源退一步看本案,如原审法院以申请人无法确定工程款实际数额就驳回申请人的请求,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二条款的落实,使得本条款成为纸上的条文,而无实际意义依据该条款,如果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由此可以看出,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确定工程款的依据还是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而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的《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合同二套以及增补报价书三套都对工程造价作了明确的约定,具体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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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456.57原审法院对此却视而不见,既不组织双方对工程款的数额进行确认评估,也不参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数额,在被申请人一不配合做工程结算的情况下,对工程款的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上诉人、张开盛;男,年月日生,163116汉族,住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号72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被上诉人,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吴晓明,局长地址余姚城区大黄桥路号69再审申请人因不服()甬行终字第号《行政裁定书》申请再审20xx135案由,对杀人起因的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及批地查处乱作为的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事由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1一条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被申请再审人没有依法履行的受案范围的;、《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2179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
一、二审《行政裁定书》认定的,
(六)、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再审条件的再审请求、依法撤销()余行初字第号,和()甬行终120xx2220xx字第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135、撤销再审被申请人在答复中,对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行为,及违2法批地行为的不法认定,判令再审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为团体杀害自己亲人的杀人起因之一的张振棠第二次建房中的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批地行为,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甬行终字第号《行政裁定书》,20xx91120xx135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如下、该二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主要证据不足,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认定的该二审《行政裁定书》称诉争的答复中关于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用地问题的答复,是根据多次信访,调查核实后的回复而非对上诉人权利、义务的处理决定至于被上诉人在受理信访后,未对信访事项作出具体处理,并非本案审理范围,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申请人认为多次信访,信访事项,请求意见是什么?是杀人的非法占地和违法批准行为被上诉人调查核实的证据、依据在哪里?诉争行为不是对宪法规定的控申权,《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的控申权作出的处分666是什么呢?不对具体信访事项作出具体处理意见的张冠李戴,能叫依法行政吗?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五)的受案范围起诉,能叫非本案审理范围,诉讼请求不属于受案范围吗?这证明是足以推翻原认定的
二、该二审《行政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在二审的开庭审理中,申请人已经驳倒了一审裁定对本案诉争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在上诉人、被上诉人,及上一级行政机关都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立案庭也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这
一、二审裁定只能是故意颠倒黑白的枉法认定行为证明原裁定认定的事实错了又在二审开庭审理中,对一审裁定适用的法律,被认为有四个错误:、对申请人的控申事项,被申请人有法定的查处职权、本案的诉争12行为只是描述,而不是执法监察的意见、本案不是不服信访意见起诉,3是不服复议决定后起诉该项规定指的是不予受理可是本案是驳回起诉
三、原二审程序严重违法、二审法院无申请免交、缓交预交受理费的决定书,或通知书
1、在
一、二审中,都提出了调取证据、勘验现场的申请,都未答复
2、庭审中以对八个案子,合并审理严重侵权3
四、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再审申请人在一审提供的(新)证据证明本案中张振棠多占、135移位占又强占余平方米土地的行为,至今现场尚存仍未查处30,
30、隐匿再审申请人的投诉内容证明被诉行为内容不合法又程序违法
3、多年来对申请人时间、精力及财产的损害被申请人必须连带赔偿4特提出以上再审请求以揭开被掩盖的团体杀人案的起因张振棠第二次建房的违法用地行为和原历山镇人民政府违法批地的真相严打杀人犯此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人万调芽、张开盛确定法院应积极主动依职权对工程的造价进行评估,这样才能惩罚被申请人一赖账的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生产的正常秩序综上,原审法院在不顾被申请人事后默认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建筑外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为违法分包,为无效合同,属于事实认定不清,应依法予以撤销另虽然原审法院审理查明了建设施工的相关事实,认定申请人为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广中心幕墙工程的实际施工人,X但却以实际工程结算款无法确定为由,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驳回申请人的诉求,属于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以撤销因此,恳请贵院能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撤销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法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XX XXOx100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人的诉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省高级人民法院XX申请人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撤回京仲案字第号仲裁案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委提交与被申请人公司的仲裁申请书,业经贵委立案受理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特申请撤回京仲案字第号仲裁此致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男,岁,汉族,农民住址X,X;邮寄地址一o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男,岁,满族,村长;邮寄X,X地址第三人荆男,岁,汉族,干部,住址X,X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1、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2、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3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贴合《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款第项、17912项、项、项、项、项、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34610H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请求事项、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1部诉讼费用、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2x、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3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x纠纷事实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70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115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民案原判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1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贴合《民诉法》第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179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2证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署名潘振林、标明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63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如此审判错误,贴合《民诉法》第条一款的、、项规定情形”179234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3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贴合《民诉法》第条一款第项“原判决裁1796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贴合《民4诉法》第条一款第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17912形民案终审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条“对上诉案152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贴合《民诉法》第条二款179“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条一款项“违17910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民案再终审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综上所述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被申请人,违背依法诉权,恶意诉求;本诉与本诉之外均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十分手段干扰破坏司法公正,陷无辜的申请人于诉讼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惨重损害与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务必赔偿恶意诉讼,祸国殃民法理不容!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恶意行为,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故此依法诉求此致敬礼!XXX o参考范文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赵某,男,年月日出生,1971118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路号号楼室XXXXX104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路号联系电话xx xx138xxxxxx委托代理人曹健,男,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86xxxxxxx被申请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青岛制药有限公司,xx住所地青岛市大沙路号XX邮寄地址青岛市大沙路号联系电话一xx05325xxxxxx法定代表人岳董事长x,申请再审人赵因与被申请人青岛制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X XXXX案,不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青民一终20XX62620xx字第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971179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民一终字第号民
1.20xx971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元34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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