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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法心得体会(优秀篇)17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加深对于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应用希望这些心得体会范文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引发更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参考范文消费者调查的心得体会消费者调查是一种重要的市场调研方法,旨在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意见和态度,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产品我曾参与了一次关于手机市场的消费者调查,通过此次调查,我对消费者调查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对调查目的的理解在参与消费者调查之前,我首先了解和理解了调查目的手机市场鱼龙混杂,各种品牌、型号层出不穷,消费者选择手机时常常面临困扰因此,调查旨在了解消费者对手机品牌、功能、价格等方面的需求,以帮助企业研发出更贴近市场的手机产品
三、调查过程和方法为了收集准确的数据和意见,我们采用了多种调查方法首先,我们设计了一个问卷,并通过面对面、电话和网络等方式进行调查问卷包括了消费者对手机品牌的认知程度、购买手机的主要考虑因素、对手机性能和价格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止匕外,我们还进行了深度访谈,以获得消费者更加个性化的观点和建议通过这些调查方法,我们能够全产品的核心价值一定是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上的(如果精神需求是第一位,能满足强烈的精神需求也是实用)解决100个边缘问题,不如解决一个核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最明显的品类女装有一些女装品牌消量也非常大,但是我们很少在街上看到有人穿出来因为设计偏离了实用性,消费者买回去放在衣柜里面,没有合适的场合穿,也没有合适的鞋包来配,只能是看这样的品牌一年也能有几亿十几亿的销量但是终究难以和实用性强的品牌抗衡,会很容易触到天花板
5、敬畏众人言大众消费者都是盲目信从,随大流中追求自己那一点可怜的小个性,其实并没有任何主见,所有倾向都是建立在社会舆论基础上的绝大多数人会顺从社会舆论,少数人逆反社会舆论,极少数人左右社会舆论颠覆行业,必须要引领言论人们为屈从会为社会普遍言论而放弃审美引导舆论,广告和公关是同样重要的,尤其是网络媒体主导社会言论的时代,我们看到那些神坛上的品牌都有强势的公关策略和执行而广告和公关最大的不同在于负面的广告也会产生正面的价值,而负面的公关会产生负面的价值换句话说广告做不好也不会把品牌做死,哪怕这个广告口碑再差,比脑白金、恒源祥更烦人;而公关做不好会把品牌做死,哪怕公关花费再多再强势最好的口碑中做出来的这话没有错,但绝对不是光靠好产品就能做出来的
6、喜欢看热闹少花钱多办事的社会化营销中,看热闹的是多数,凑热闹的是少数传播主要依靠看热闹的,销售主要靠凑热闹的我们追求凑热闹的来埋单,就要先让凑热闹的来围观看起来很复杂,总结完就是先热闹起来热闹起来会制造更多的可能性,会增加参与感热闹有很多个纬度,诸如处在一个本来就很热闹的行业;投身到很热闹的媒体;把营销做的很热闹等等如果没有特殊渠道,闷声发大财的可能性是极小的高声营销,由热闹触动好奇心,引发围观行成口碑传播消费者对于熟识产品的抗性也会随之减弱消费者心理左右行为找准适销价格点、重视外观设计、解决眼下问题、不要放弃实用性、广告公关并行、把营销做的热闹,都是弱化消费者心理防线的基本策略做实这6点,消费者就是“傻子”参考范文消费者心得体会315“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打假有三一消除假上课现在的大局部家长都很看重孩子的分数,都是以分数来说话如果考不好就要挨打挨骂,于是孩子会想尽一切方法来考好分数他们会讨好周围的同学,让他们在考试时拉自己一把有的人甚至会去偷考卷,偷试题,把上面的问题弄懂,在考试的时候就能大显身手了虽然考出来的成绩很好,但这不是自己的真正实力考试只是看看自己最近一阶段学习的知识点有没有掌握而已并不是对自己的恐吓如果成绩不理想的,就要再把学的知识补一补喽!三不要假作业在校内,有些同学的作业是别人帮他做的,有的甚至是逼迫别人帮他做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的作业只是对课堂上学的东西及时进行稳固,大家不要把它当做一种负担如果你们的老师布置得太多,你可以告诉他,这样两头都轻松了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参考范文消费者晚会心得体会消费者晚会是一种旨在促进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互动交流的活动最近我参加了一场消费者晚会,并从中收获了许多体会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首先,消费者晚会为我提供了一个了解产品和服务的机会晚会上,各个商家纷纷推出自己的产品,向消费者介绍其特色和优势通过和商家直接交流,我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每个产品的特点和用途此外,消费者晚会还为消费者提供了试用产品的机会,让我可以通过实际使用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我的需求这样一来,我不仅可以买到满意的产品,还可以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参考意见其次,消费者晚会增强了我对购物的信心在日常购物中,我常常遇到各种困惑和犹豫有时候,我不知道应该选择哪种品牌或型号的产品;有时候,我担心买到的产品是否与描述一致而在消费者晚会上,不仅有专业人士为我解答疑问,还有现场展示和演示来证明产品的质量和效果这样一来,我购物时就会更加有底气,更加相信自己的选择止匕外,消费者晚会还为我提供了与其他消费者交流的机会在晚会中,我遇到了许多和我有着相似购物需求的人们我们可以交流我们对产品的喜好和评价,分享购物心得和经验通过和其他消费者交流,我可以得到更多的启发和建议,为我的购物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而且,和他人交流还可以增强我对产品和服务的认知,扩大我的消费视野此外,消费者晚会帮助我在购物中节省了时间和金钱在晚会上,各个商家都会推出一些优惠活动和折扣,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的实惠通过折扣和促销活动,我不仅能够买到合适的产品,还可以节省不少钱此外,在晚会上,我可以在一个地方看到多个品牌和产品,省去了我逐个商店搜索的麻烦和时间这样一来,我能够更加高效地购物,同时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花费最后,消费者晚会还增进了我对商家的信任在晚会上,商家们展示了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向消费者展示了他们的诚意和能力他们愿意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解答问题和疑虑,这让我觉得他们值得信赖通过与商家的接触和沟通,我对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加了购买的信心这种互动交流的机会,对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综上所述,我参加消费者晚会后得到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启示消费者晚会提供了了解产品和服务、增强购物信心、交流和分享、节省时间和金钱以及增进对商家的信任的机会我相信,在未来的购物中,我会更加积极参与此类活动,以便更好地满足自己的需求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消费者能够参加这样的活动,共同打造一个更加公正、透明和有益的消费环境参考范文消费者权益法全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O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参考范文消费者权益法全文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已经于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为防止无条件退货权利的滥用,本次修正案增设规定,除非消费者和经营者另有约定,无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线下载的数字商品不适用无条件退货由此可见,无条件退货将成为大部分网上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网上经营者诸如“除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退货条件将成为无效声明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即将于20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为防止无条件退货权利的滥用,本次修正案增设规定,除非消费者和经营者另有约定,无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线下载的数字商品不适用无条件退货由此可见,无条件退货将成为大部分网上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网上经营者诸如“除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退货条件将成为无效声明参考范文消费者权益法全文现行的消费者权益法根据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下面是详细内容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面而准确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参与调查,我深刻体会到了消费者调查的重要性首先,调查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为产品研发提供有力的指导例如,我们发现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普遍关注品牌、性能和价格,这为企业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其次,调查可以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通过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企业可以提供更符合消费者期望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提升消费者体验,增强品牌形象最后,调查还能帮助企业预测市场趋势,为未来的产品和服务提前做准备,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结语通过参与消费者调查,我深刻认识到了调查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和消费者双方的价值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通过参与调查表达对产品和服务的意见和需求,让企业更好地满足我们的期望而作为企业,通过消费者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市场需求,研发出更符合消费者期待的产品和服务,增强企业竞争力因此,我以后会更加积极参与各种消费者调查活动,为企业发展和消费者福利贡献自己的力量参考范文消费者权益法学法心得体会20xx年是“3・15”活动确立的第xx周年,作为一个以法学为特色专业的大学,为了宣传和展示xx年来的普法成就,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二十八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第三十条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第三十四条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参考范文消费者心得体会315围绕“新消费是我的主人”的主题,县工商局实施了六项措施,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一,加大宣传力度3月15日,局方在县城太极花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页面、发放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识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向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教育和引导群众了解消费者权益,善于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日共悬挂条幅25幅,设立宣传页8页,设立投诉台10个,咨询680余人,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调解成功1起,为消费者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者维权彩页1万页、宣传册1000份
二、畅通举报投诉平台我局启动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邀请npc代表、cppcc会员及各界人士到12315中心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接受并办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体验12315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成立应急执法支队县局成立紧急快速处理单位,从早8点工作到晚11点,呆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处理央视“
3.15”晚会转来的、局方受理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反应,调查处理到位3月15日晚,领导小组和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在县局和工商局一楼大厅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直播的
3.15晚会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立即保持开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待命,做好应急处理准备第四,进行行政面试就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了会议,四家医疗机构、三家商场、超市等在市区接受了政府的采访,要求大家高度重视自己的思想,增强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自己履行作为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我局在文县县局后院和指定填埋场销毁了20种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类、化妆品和轮胎等92092个品种参考范文消费者心得体会315通过参加这次短期培训,我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很多东西使我进一步认识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坚定了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心并运用本次培训所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丰富和提高自身素质,处理好与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关系,努力学习,为金融消费者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各位领导精彩的讲解,闪耀的个人魅力,让我受益匪浅培训过程中,大家都谈到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还处于成长期的问题,这就要求每一个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者都要创新思路,开发方法培训期间,优秀中学的先进经验也让我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有了更多的思考和了解金融消费者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础美国次贷危机表明,如果这个基础不牢固,地球就会震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就是保护金融机构自身,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对于银行业来说,近年来,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围绕银行服务收费和理财产品的各种金融消费者纠纷不断上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益突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话题成为热点中国也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并在死前予以弥补不然就像美国的次贷危机一样,代价很大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密切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应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出发,以提高银行服务质量、金融稳定、公共金融质量、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从而实现银行业的整体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应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和法规,不断完善消费者保护管理体系,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消费者需求,继续开展消费者教育服务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消除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和金融实践的无知造成的误解和矛盾近年来,公众通过舆论和媒体对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表达了一定的意见,而这些问题大多是由于公众对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无知造成的,这不仅给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带来不便,也助长了一些人对银行的负面态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规划每一步,从一步做起”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难,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参考范文消费者行为学心得体会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权益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也变得炙手可热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利益本身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监管行为,建立和维护消费则的合法权益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行从上到下,从机关到营业室,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切实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做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也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与工作经验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不管是在营销过程中还是在内控管理上都要进行服务质量优化,保证我们每一位员工努力自觉的做好服务意识,为此,我行做到了让大众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共金融性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标,消除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的误解与矛盾,因此通过消费者进行宣传,能够大大的提升我行的信誉度参考范文场内消费者的心得体会场内消费者指的是在场内参与某种活动的消费者,比如体育赛事、演唱会、展览会等作为场内消费者,我深刻认识到这种消费形式的特点和乐趣首先,这种形式给我们提供了观赏、参与的机会,让我们更直接地感受到活动的魅力和氛围其次,场内消费者常常能够获得独特的体验和服务,让我们觉得自己倍感尊贵因此,成为场内消费者,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和体验作为场内消费者,我最大的体验之一就是与许多志同道合的人相聚在同一个场所,共同分享为我而设的精彩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能够感受到一种融入感和归属感,感觉自己不再是一个孤独的存在,而是属于一个群体,共同欢呼、鼓掌、尖叫,将个体的愉悦化为集体的乐趣而且,千人共赏的场合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亲近和纽带在等待入场的过程中,我曾与周围的人交谈,了解他们的背景和兴趣当大家对同一个主题充满了热情和期待时,交流和沟通就变得轻松自如这种社交互动也给我带来了新的见解和启发,让我拓宽了视野,认识到美好的事物总是与他人的分享相伴的作为场内消费者,我们往往能够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和礼遇举个例子,购买演唱会门票时,我们可以选择VIP座位,这些座位往往会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和更好的观赏体验而场内的食品、饮料服务也会有所不同,我们可以品尝到各式各样的美食,让味蕾尽情享受这些特殊待遇让我们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和尊重,增加了我们作为场内消费者的满足感和幸福感第四段经济负担和价值观然而,作为场内消费者,我们也要面对经济负担的问题参加一个活动可能需要购买门票、交通费用、停车费用等等有时候,这些开支会让我们产生选择的困惑我们需要衡量我们的经济状况和对于活动的喜好,做出理性的消费决策不过,尽管这些消费在经济上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是对于活动所带来的乐趣和体验来说,它们是完全值得的在选择消费时,我们还应该在意自己的价值观有些场内商家为了追求暴利可能会推出一些虚假的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作为场内消费者,我们应该保持警觉,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被虚假的宣传拉下水我们应该选择那些有良好信誉的商家,信任自己的直觉和判断作为场内消费者,我从中获得了许多的乐趣和体验它不仅让我享受到活动本身的魅力,还为我提供了与他人交流、协作的机会而场内消费者也能够享受到一些独特的待遇和礼遇,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的特殊与受重视然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要在经济负担和价值观之间做出权衡,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总的来说,成为场内消费者给予了我许多难忘的经历和体验,并让我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分享是多么重要参考范文消费者权益法论文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一一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
[2015]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下面我将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总结我们这次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从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这次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办,由宣传部、公关部配合完成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在陪黎广场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学法、普法的目的达到了,在对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很认真,既发扬了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普法奉献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广大同学的支持,对于我们组织者来说有这样的成果,我们很欣慰!在活动中有什么做的不到位为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在巩书记、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我们每一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在此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我们的每次活动都搞出特色,绽放光彩!参考范文消费者调查的心得体会消费者调查是企业进行市场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调查消费者的需求和满意度,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动态和改进产品和服务在进行一系列消费者调查时,我深深体会到了调查的重要性和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以下是我在消费者调查中的心得体会首先,在进行消费者调查时,充分准备是十分必要的调查问题的设计,样本选择以及调研对象的确定,都需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例台、眼镜32副、换镜片n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参考范文消费者晚会心得体会消费者晚会是为了促销和推广某种产品或服务而专门组织的活动在这个晚会上,消费者有机会了解到该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功能以及价格优势等信息,同时还能参与各种互动游戏和赢取丰厚奖品我最近参加了一场消费者晚会,对此留下了深刻体会第二段活动的吸引力消费者晚会吸引我的地方在于提供了与商家直接互动的机会通过与商家代表的面对面交流,我能更加了解到产品的特色和优势,对其用途和适用场景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止匕外,晚会还设计了各种有趣的互动游戏,让消费者可以参与其中,争取奖品,增加了参与度和乐趣第三段互动游戏的体验在消费者晚会上,我参加了许多互动游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抢购环节商家推出了限时特价商品,消费者需要快速抢购,以获取更多优惠这一环节异常激烈,大家都纷纷涌向商品摊位,争相抢购尽管我没有抢购到特价商品,但是这种竞争的氛围让整个晚会变得更加火爆和充满活力第四段对于产品了解的意义通过参加消费者晚会,我对一款新产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活动中,商家代表向我详细介绍了该产品的功能特点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优势比较我也了解到了一些其他消费者的使用心得和评价,这使我更加信赖这款产品,并且愿意给它一个试用的机会因此,消费者晚会为消费者提供了全面了解产品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做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第五段参与晚会的收获作为参与者,我在消费者晚会中收获了不少首先,我了解到了一款新产品的特点和适用场景,为我今后的购物提供了参考和比较其次,我还通过参与互动游戏获得了一些小奖品,让我感到非常开心和满足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参加消费者晚会增加了我的购物信心和对品牌的认同感,让我更加信任商家和他们的产品通过参加消费者晚会,我深刻体会到了这种活动的吸引力和意义它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了解产品的机会,同时也增加了购物的乐趣和信心希望今后还能有更多这样的消费者晚会,让我们能够更加了解各种产品,做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如,在确定调研对象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群体的特征和人数,以便更好地设计问题和确定样本数此外,也需要充分了解目标群体的背景信息,以便更好地分析数据和对调查结果进行解读只有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工作,才能确保调查的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其次,在调查过程中,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在进行消费者调查时,我们需要与被调查者进行有效的沟通,以确保能够获取准确的信息因此,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问题,能够使受访者更好地理解问题,从而给出真实的答案同时,也需要注意与受访者之间的互动,给予他们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通过与被调查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才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从而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参考另外,在进行消费者调查时,严格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是应尽的责任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道德原则,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要确保收集到的数据只能用于本次调查,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此外,在整理和分析调查数据时,也要注意处理好个人信息,避免出现误用或泄露的情况只有充分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才能建立起可靠和稳定的调查基础最后,在进行消费者调查时,及时总结和反馈调查结果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和总结,可以为企业提供宝贵的市场信息和改进建议同时,也需要及时向受访者反馈调查结果,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的决策产生了影响这不仅是对受访者的尊重和重视,也是建立长久互信关系的重要一环通过及时总结和反馈调查结果,才能使消费者调查发挥最大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更加准确和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综上所述,通过消费者调查,我深刻认识到充分准备、良好沟通、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及时总结反馈是消费者调查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这些关键要点的把握,才能使消费者调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为企业的发展和改进提供有力的支持消费者调查是企业的一个重要工具,只有秉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才能获得准确且有效的结果我希望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消费者调查这一工具,为企业的市场研究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参考范文消费者权益法学法心得体会为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理念的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和和谐的消费环境,20xx年3月10日xx市工商局在体育馆前举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20xx年03月16日一企业管理协会一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我们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的部分会干前去参与其中,协助是工商局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见证了我们20xx年03月16日一企业管理协会一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的努力,丰富了我们协会的活动经验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参考范文消费者心得体会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xx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
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xx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
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xx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
7.78万件,同比增长
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
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
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考范文消费者心理学心得体会时下,锤子tl降价后的广告遍布地铁、电梯等媒体,由情怀开始回归到销量诉求,3000元的定价策略式微以这个时代,不光是手机,其实任何阶层的消费抗性最后一道防线都是价格甚至,大众消费者是以价格为限定来选择产品所以“一贱遮百丑”是最基本的法则因为“一贱遮百丑,所以再难看的衣服也会有人来穿、再难吃的饭馆都也会有人去吃、再德儿的蔬菜也会有人买回家去这个世界需要有完美主义者,但是不需要那么多任何品类都有一个适用于高、中、低三类人群的“适销价格点”尽量控制成本使产品定价处在一种适销价格点上,这将使新产品上市的体验性消费概率增加当然,维持成本在合理范围内,同时也要让产品的核心价值对准核心的痛点有一个突出的差异化优势,其它层面则平庸一点如果没有突出的差异化优势,那就要以多种价值来支撑起综合表现正是因为这个矛盾,“小包装”、“快时尚”、“小批量”、“供应链”、“预售”等等概念开始遍地开花在没有互联网思维以前,中国保健酒少有盈利的品牌,采用降量降价的方式卖小酒的劲酒算是一个因为体验性消费的成本降低,产品销量上来了,消费习惯产生了,厂商和终端的话语权也增加了,形成了良性循环在小米参与感的背后,也是得意于低廉的定价所以,当没有任何市场基础的产品市场时,定价因素比定位策略还要重要
2、貌美加十分在这个看脸的时代,技术壁垒越来越弱,产品功能大同化的时候,在品类核心痛点上很难有很大的突破,产品外观(或界面)设计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一款产品从无到有,是由骨头到皮相的过程,而产品面对市场的时候,对于消费者而言,第一眼看到的却是皮相如果看着不顺眼,很有可能在对比选择中第一轮就被淘汰尤其是很多没有功能差异性的品类价格不贵,看着又顺眼,消费者的包容性就会扩张,如果品类功能也不差的话,那基本就齐活了然而,在互联网思维的浪潮中,要做到基础的技术端向终极的体验端妥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真正能“从外到内”的去思考、去执行,则更加的难得而颠覆也正是从这种逆向思维和行为中来我们在商超作消费行为观察时,很容易发现消费者选择洗发水之类的日用品,在价格、功能、容量相近的情况下,多数都是以好不好看为选择依据
3、眼下最重要有一句俗话,叫“救急不救穷”这话套用在产品上也是一样适用盯住着急的痛点你的产品能满足的消费者痛点越急,消费者就越是着急购买这种情形之下,消费者就变得简单,不那么挑刺,要求降低自然就容易促成销售“当下”是佛教中最重要的时间观念,人最重要的就是当下(当下是指此时到下一时的区间,譬如从着手开发产品到产品上市的区间即为当下)把握当下才是最真实的如果开发一款产品痴迷于解决未来问题,那就要经过长期的市场培育,让消费者重视这个问题,才能重视你的产品这是费时费力的事儿始稷曾经为一个女性品牌做策略,把十余项产品功能诉求重新按需求迫切与否的逻辑排序,把祛斑除皱这种急需解决的问题放在首位,美白滋养放在次要位置虽然美白也是强需求,但是祛斑除皱更为迫切,美白可以等,祛斑除皱不想等越是迫切消费抗性就越弱,就越容易促成销售
4、难离实用性“逼格”这个词儿在互联网商业时代被捧上神坛,但是始稷以为逼格再高不接地气都不灵除了个别品类,绝大多数产品没有实用价值,“逼格”再高都成不了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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