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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正一览表版序修改者生效期制/修订内容摘要H认五新制定发行00X
2020.
6.6变更前:核准审查编写部门主管文管研发部认五X目的
1.对产品安规认证的有效控制及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控制对获得等认证产品的标志,进行合理使用和统一规范管理,确保本公司获得认证的产品,能符合各认证标UL/VDE/CQC志的管理要求,如《标志管理办法》中产品认证标志的制定、发布、使用和监督管理要求CQC范围
2.本公司所有安规认证产品的申请、生产、更改及标志的使用例如、、、等CQC CSAUL VDE参考记录
3.《产品认证申请表》名词定义
4.安规认证包含了产品安全认证,电磁兼容认证,环保认证,能源认证等等各方面是基于保护用户和环境安全和质量的
4.1一种产品认证例行检验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在线的产品进行检验,通常检测后,除包装和加贴标志外,不再作进一步加工
4.2100%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4.3维护单位
5.研发部权责
6.业务负责产品安规认证的申请
6.1研发负责跟催认证进度及认证数据归档及发布,负责认证样品制作及图纸更新,负责安规认证申请流程的维护负责对
6.2认证标志的制作、申请和发放后使用的监督管理控制工作UL/VDE/CQC研发认证专案工程师负责相关的安规认证作业联络,负责安规认证相关报告之获取、提供与保存备查认证机构工厂检查的接待与服务仓库课负责变更前成品和由于变更不能继续使用的(半成品、原材料、零配件等)库存数量统计与处理
6.3生产单位负责产品生产之例行检验及生产过程的控制;负责在制品的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控制工作
6.4品保单位负责安规产品生产之确认检验;负责认证产品的标志进行核对和监控
6.5UL/VDE/CQC作业程序说明
7.安规认证的申请
7.1研发部按产品设计及相关安规要求,依【设计开发作业流程图】完成产品设计
7.
1.1业务依客户需求或研发依公司策略销售推广需要,汇整相关讯息数据后提出《产品认证申请表》,经提案部门主管
7.
1.2审核后,呈总经理(含)以上主管批示批示核可者,转研发单位安规认证工程师依照安规认证的申请流程,申请相关的安规认证;若批示不通过者则不实施.《产品认证申请表》经总经理(含)以上主管批示核可后,由安规认证工程师负责找认证代理公司或直接接认证机
7.
1.3构进行报价评估;报价评估完成后经总经理(含)以上主管批示核可后,安规认证工程师正式进行认证执行;若批示不通过者则不实施.研发按《产品认证申请表》,汇整该产品认证数据(含图纸、编码原则、材质黄卡等),将数据发至认证公司,按
7.
1.4安规认证申请流程进行安规认证,并由认证公司提出认证样品需求明细研发依认证样品明细,安排相关单位制作及验证认证样品
7.
1.5样品制作确认完成后,将样品送至认证公司申请相关的安规认证
7.
1.6在认证公司/机构确认合格并颁发证书后,由研发负责在产品的本体明显位置上施加认证标志标志可采用标准规格
7.
1.7标志、模印、移印或铭牌四种方式任何一种标示产品变更通知
7.2已申请安规认证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关键元器件的结构、原材料生产厂家的变更或材料型号的变更,需经相关认证公司机构确认认可后才可实施更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客户涉及变更通知的项目凡涉及如下项目之变更,应及时向相关验证中心例:、、等递交变更申请及相关档,进行变更报备处理CQC VDEUL~商标更改1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2产品型号更改、不影响电器安全的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3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他型号4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他型号5生产企业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企业没有搬迁6生产企业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企业没有搬迁7生产企业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企业没有搬迁8生产企业搬迁9原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10原生产者制造商的名称和/或地址更改11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12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电器安全结构变更或获证产品的关键件更换13增加或减少适用性一致的关键件供货商14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15其他机构换证申请16其他17相应的更改按【工程变更过程流程图】执行;相关记录按【文件化信息控制流程图】记录并保存认证产品的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
7.3CQC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可参阅标志管理办法
7.
3.1CQC CQC产品认证通用标志的基本图案基本图案图例如下图所示
7.
3.
1.11,基本图案由个扁椭圆组成,环内标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英文缩写代表标志认证1“CQC”CQC标注
7.
3.
1.2认证种类标注由代表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缩写字母组成认证种类标注位置a.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正下方印制认证种类标注,证明产品所获得的认证种类,认证种类标注由代表认证种类的中文或英文单词缩写字母组成,如代表安全认证,“S”可参考如下图2()C0C图基本图案适用于除已公布的带有产品认证类别标注外的其余所有产品认证类别
7.
3.
1.
3.1涉及本司产品相关之产品认证标志式样可参阅图或图标示使用(不允许使用变形标志)CQC12标志使用的申请
7.
3.2申请者必须持《标志备案申请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综合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7.
3.
2.1申请者须持有单位证明或介绍信(现场申办)
7.
3.
2.2申请者必须提供上述文件的书面文本(加盖公章原件)办理申请
7.
3.
2.3申请者可以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综合处提出更改印刷、模压标志铭牌的申请
7.
3.
2.4申请者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
7.
3.
2.5标志备案无需年审,有效期与所对应的认证证书有效期相同标志备案对应的认证证书发生变更,新增或增加、
7.
3.
2.6改变标志使用形式时需重新申请备案标志的使用
7.
3.3在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认证证书持有者在备案后可在产品适当的外观或包装等部位使用认证标志,以利于
7.
3.
3.1CQC消费者识别,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和的市场监督CQC经认证的产品,自认证证书生效之日起,认证证书的持有者可在认证产品的外观、铭牌、包装、说明书等
7.
3.
3.2CQC部位申请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获证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采用印刷、模压、蚀刻、金属牌等任何一种或多种形式明示认证标志持证人根据获证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使用方式
(一)加施在获证产品本体、包装等部位的显著位置;
(二)应避免利用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认证标志样式必须与“标志图例”中一致,不得对认证标志进行任何CQC形式的篡改或误用
(三)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不能加施标志的,可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包装及随附文件中直接印刷(如在包装上)的产品认证标志其颜色应与印刷品底色有明显区别,除使用原认证标志颜色外,也可印制为黑白色,标志如采用模压、蚀刻、金属牌形式,可随其材质原色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7.
3.4(-)建立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二)保证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三)持证人获证后,必须到办理备案并获批后方可使用认证标志CQC
(四)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施标志;
(五)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六)接受对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CQC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7.
3.5
(一)暂停使用认证证书的产品,在暂停期间,该产品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CQC
(二)撤销、注销认证证书的产品;CQC
(三)认证产品的更改未经确认或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未经确认处罚
7.
3.
6.获证企业有篡改、误用或滥用标志行为的,除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责令其采取纠正措施外,必要时报
7.
3.
6.1CQC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认证标志不得非法印制,对违反规定者,将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7.
3.
6.2认证产品的生产及生产过程的控制
8.产品认证完成后,研发部负责编写相关的与产品图纸,制工部负责制作工程表、作业指导书,品保部负责制作
8.1BOM QC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须与产品认SIP证要求相一致,以为生产及采购部门提供生产与采买之依据采购单位在申购原材料、外购件时,务必依研发部编写的与产品图纸要求执行
8.2BOM在来料检验时严格按工程相关数据要求执行,并认真核对材料型号及规格,并记录于《进料检验记录表》中IQC IQC注塑生产领料时,应仔细核对材料规格、品名与产品要求一致,并由复核,相关记录记录于《首件检验记录表》及
8.3IPQC《组装巡检记录表》PQC每批产品首件生产时应一致性检查产线开线时物料员应核实材料料号、型号及规格,并由复核无误后始开始进行
8.4IPQC开线生产生产过程应进行定时巡检,巡检PQC结果应记录于《首件检验记录表》及《组装巡检记录表》PQC生产完毕后,应由产线对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全检例行检验项目分别依循各安规认证要求
8.5100%安规认证产品,每年应排定确认检验计划,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之确认检验动作确认检验项目分别依循各安规认证要求
8.6异常事故处理
9.当产线正常生产发现有安规不良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已生产之产品进行隔离并做有效标识然后告知所属主管并知会品保部由品保部通知各相关之业务、研发、工程、生管、采购及厂区最高主管,必要时需告知客户端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流程图】执行附件
10.Attachment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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