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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维护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包括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场地地震安评)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区域地震安评)第二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评价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评价单位本办法所称评价单位,是指承担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单位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如实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落实抗震设防资金投入和来源,加强
(二)主要技术从业人员的专业、职称、工作关系等基本情况;
(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相关仪器设备、专业软件等基本情况;
(四)近五年承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纳入的基本信息第三十七条评价单位行为良好信息主要有
(一)模范履约、诚信经营,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奖励、表彰等;
(二)承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成果质量高,报告内容详实、准确,评审通过率高;
(三)积极配合各级地震工作部门的监管工作,主动接受检查和监督,展现出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合作态度;
(四)其他依法应纳入的表彰奖励等第三十八条评价单位的失信行为信息主要有
(一)以贿赂、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违规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以欺骗、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完成基础信息核查的;
(三)以其他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四)被有关部门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
(五)在签订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合同后、现场工作开始前,未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地震局报告项目承揽信息,故意逃避现场工作检查行为的;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合规性差、评审通过率低的;
(七)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要求,伪造现场工作原始记录,存在严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的;(A)在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在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十)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违法行为查处的;
(十一)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实际编写人与签章人员不符的;
(十二)同一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2家及以上评价单位从业的;
(十三)经依法依规认定的其他与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有关的失信行为第三十九条评价单位信用分级采用评价得分制,根据评价得分确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个等级评价得分满分100分85分以上为A级(优秀),70-85分(含)为B级(良好),50-70分(含)为C级(中等),50分(含)以下为D级(差)十条评价单位信用评价分为初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动态信用评价初次信用评价是指对评价单位进行的首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是指综合一年内(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单位在各项目中的信用情况,对评价单位进行的定期信用评价动态信用评价是指对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注册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等)的进行的实时信用评价评价单位初次信用评价的基准分值为60分四川省地震局依据评价单位提交的安评单位信用信息佐证材料(附件5)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信用评价第四十一条四川省地震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完成初次信用评价的评价单位每年2月底前开展1次年度信用评价,结合评价单位基本信息、行为良好信息、失信行为信息,处理信用修复申请,更新信用评价结果评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信用评价所需的佐证材料、信用信息修复材料十二条四川省地震局通过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服务平台记录并公示本行政区域内已完成初次信用评价的评价单位省内外的行为良好及失信行为信息评价单位基础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评价单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导致评价单位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的,四川省地震局对评价单位开展动态信用评价,更新信用评价结果第四十三条四川省地震局发现域外评价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存在失信行为的,将问题线索、证据材料等及时报送评价单位注册地省级地震局并抄送中国地震条信用评价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四川省地震局Ui局在官网及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监督服务平台公示评价单位的初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动态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评价单位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四川省地震局提出申诉,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发现信用评价结果与评价单位实际信用不符的,可以向四川省地震局反映,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四川省地震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处理对四川省地震局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地震局书面反映,中国地震局视情组织专家予以复核第四十五条四川省地震局将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在公示工作结束、异议申请妥善处理后,在四川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发布及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监督服务平台公告,并负责将完成信用评价、拟在本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评价单位信息同步纳入本省各类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招投标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第四十六条四川省地震局根据评价单位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级监管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评价单位,可以合理降低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抽查比例、适当减少监管频次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评价单位,可以合理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抽查比例、适当增加监管频次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评价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监管第四十七条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评价单位,四川省地震局对其承担的项目在办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优先办理等便捷服务;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评先评优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十八条对信用等级为C级、D级的评价单位,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信用等级为C级的,限制参与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或推荐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取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便利措施
(二)信用等级为D级的,视为信用不良单位,不得参与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或推荐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取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便利措施,撤销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对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的评价单位,四川省地震局依法依规纳入地震安全性评价经营主体“黑名单”,对接纳入国家信用平台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十九条评价单位主动改正失信行为,连续1年未发生信用评价扣分情况,可以在年度信用评价申请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四川省地震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包括信用修复申请表(附表6)、申请修复理由和相关佐证材料等第五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四川省地震局负责解释第五H••一条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附件1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附件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现场工作告知单附件3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签章页附件4《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指标》附件5安评单位信用信息佐证材料附件6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1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计划XX(模版,供参考)一\项目概况介绍项目位置、建设工程规模、基本地震动参数、项目负责人等基本情况
二、详细技术方案介绍主要的工作,设计的现场工作,需要达成的目标等情况
三、时间进度安排第一阶段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时间第二阶段实施野外工作阶段(野外现场检查)负责人联系电话
1、近场地震地质调查内容近场地表地质调查、断层调查、河流阶地剖面测量以及场地地形地貌调查时间
2、场地钻孔勘探内容拟布设X个控制性钻孔,终孔条件以穿透第四系进基岩中风化或剪切波速(Vs)2500米/秒时间
3、剪切波波速测试内容拟布设X个波速测试孔,采用单孔法进行剪切波速测试,采样间距X米时间
4、钻孔取样内容对X个钻孔的典型土层取动三轴样品(粉土、粉质粘土、强风化等)每组原状土样须取土样两筒,每筒长X cm,直径X cm土样应在现场先用纱布绕捆,用蜡封好,贴上标签,标明钻孔号、取样深度、土类、取样日期等,置入特制的铁筒内,在搬运前应把原状土样筒装在四周有防震、减震材料(如泡沫塑料等)的木箱内,并包装结实牢靠时间
5、物探(或者其他现场)工作内容时间第三阶段项目室内工作阶段内容时间第四阶段技术成果报告形成阶段内容时间第五阶段报告评审阶段及修改完善阶段内容时间第六阶段取得行政批文,提交成果资料阶段:内容时间
四、进度计划保障措施注区评工作实施方案即区评工作实施计划附件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现场工作告知单(模版,供参考)______________地震局根据合同,单位(社会信用代码)承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项目编号)拟于—年—月—日至一年—月一日在地区(区域范围经度纬度)开展现场工作特告知,兹请贵单位前往开展现场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年月日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XXX签章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委托单位评价单位(盖章)评价单位法人(签字或签章)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主要编写人员(每项不超过两人)地震活动性评价(签字)地震构造评价(签字)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签字)项目其他参加人员:地震安全性评价过程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时间场地地震安评工作原则上不少于30日;区域地震安评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0日,区域地震安评实施方案审定后,现场工作及报告编制原则上不少于20日本办法所称区域地震安评实施方案,是指实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方案其编制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评价单位应当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单位对其编制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内容和结论负责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择技术实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评价单位为其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第五条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相关专业背景,具备高级职称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相关经验本办法所称技术人员,是指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的主要技术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报告主要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也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的主要责任人报告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中区域地震构造环境、地震活动性、场地地震影响评价工作的编写人员第六条四川省地震局和市(州)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价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报告质量问题查处,并对评价附件4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一级序号二级指标评分规则计分方式备注指标1地震学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人员加1分不少于2人,每多一人加1分,最多加3分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地震安全性评2基本地震地质学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加1分价从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员信息信息人员不少于2人,每多一人加1分,最多加3分信息收集和公示工作的通知》中震函地震工程学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全职人3加1分员不少于2人,每多一人加1分,最多加3分2022118号o以上3个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4加
0.5分全职人员,每一人加
0.5分,最多加2分初次信用评价采用最近3国家级荣安评单位或全职人员获得国家级相关通报表5加3分年的荣誉信息,年度信用誉信息扬、奖励、表彰等,每次加3分,最多加6分评价和动态信用评价采用近一年度的荣誉信息,均以发文时间为准同一荣誉信息不重复加分如取省部级荣安评单位或全职人员获得省部级相关通报表6加2分消单位/个人荣誉或获奖誉信息扬、奖励、表彰等,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人员离职,动态扣减相应分值一次修改即通过技术审查是指对报告开展技术审行为查后,评审专家同意报告良好“通过评审”或者“修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一次修改即通过技术审信息7报告质量加1分后通过评审”安评单位查的,一个报告加1分,最多加8分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专家组对修改后的报告没有再提出其他修改意见,并同意通过技术审查安评单位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地震局报告项8加
0.5分目承揽信息,并提交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的,每次加
0.5分,最多加
2.5分配合监管安评单位主动配合接受各级地震部门对于地震9安全性评价工作现场检查的,每次加
0.5分,加
0.5分最多加
2.5分一级序号二级指标评分规则计分方式备注指标安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场地专业负责人主动到10场并协助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现场检查加
0.5分的,每次加
0.5分,最多加
2.5分对现场工作进行完整的照片(影像)记录,加11加
0.5分0・5分,最多加
2.5分主动邀请国家/省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12加
0.5分专家库的专家(不少于3人)开展野外验收的,每次加
0.5分,最多加
2.5分每1人次扣13伪造技术人员学历、职称等信息3分每1人次扣14伪造技术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人员信息2分同一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2家及以上安评单位15每单位每人从业次各扣20分伪造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16扣2分和专用软件系统情况技术信息伪造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情17扣2分况18伪造质量管理体系情况扣2分未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地震局报告项目承揽19每次扣5分信息,逃避现场工作检查的行为伪造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原始记录和原始失信数据(含钻探、剪切波速测试、地球物理勘探20行为每次扣10分现场工作等现场工作原始数据以及动三轴或共振柱试验信息原始数据)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地震工作主管21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每次扣10分不配合违法行为查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因质量问题未通过技术审在近一年度地震安全性评22每次扣5分价报告技术审查中均未出查现因质量问题未通过技术审查或反复修改3次(含)以上仍未通过技术审查技术审查过程中安评报告反复修改3次(含)23技术审查每次扣2分的,可申请信用修复,每以上,仍未通过技术审查的个报告加1分,最高加分值不超过该情况累计扣分值经查发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实际编写人与签24章人员不符每次扣10分一级序号二级指标评分规则计分方式备注指标在技术审查过程中,评价单位总技术负责人和25每次扣2分专业技术负责人无故不到场的在中国地震局组织的报告抽查检查工作中,发26每次扣2分现安评单位存在不合格报告的在中国地震局组织的报告抽查检查工作中,发27每次扣1分现安评单位存在质量较差报告的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按期完成工28经营服务每次扣5分作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29违法行为全性评价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每次扣30分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时发生较大以上30安全事故每次扣30分安全生产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时发生一般安全31事故每次扣15分被有关部门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32市场行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每次扣20分经依法依规认定的其他与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33其他行为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每次扣30分备注
1.事业单位全职人员应为该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并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全职人员应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并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2.除荣誉信息和中国地震局组织报告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报告或质量较差报告外,初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动态信用评价均采纳近一年度的信息,且同一信息不重复采用附件5安评单位信用信息佐证材料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初次信用评价资料(模板)描黄部分需要重点注意理解要求XX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目录
4.办公环境照片及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x
5.技术装备及专业软件系统.....x
8.2024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x
9.国家级及省部级荣誉信
(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的经营范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三)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第十条鼓励技术人员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提升技术能力第十一条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应当通过监督服务平台提交本单位、本人信息四川省地震局在监督服务平台建立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的诚信档案,公开评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以及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专业方向等基础信息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应当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20日内在监督服务平台变更第十二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由1个单位编制并由该单位中的1名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其他单位协作的,评价单位应当对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应当与评价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评价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覆盖地震安全性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程序,并在基础资料收集、地震地质调查、场地勘察、地球物理勘探、室内分析计算等环节以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阶段形成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全过程组织、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价单位应在项目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第十四条报告编制工作,并加强统筹协调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州)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报送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附件1)、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告知单(附件2),主动配合接受现场工作监督检查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附具《签章页》(附件3)第十六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监督服务平台提交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督服务平台生成项目编号,并公开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名称、类别以及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等基础信息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审定文件存档评价单位应当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当包括项目基础资料、钻孔资料、岩芯照片、地球物理勘探资料、现场工作检查表、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建设单位和受委托的评价单位应当分别将委托合同存档存档材料应当为原件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现场工作检查、报告编制规范性检查、报告质量检查以及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情况检查第十九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包括下内容:
(一)现场配备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二)地形地貌、探槽和地震地质调查;
(三)近场或场地浅层地球物理勘探;
(四)场地钻孔勘察、剪切波波速测试;
(五)粉土、粉质粘土和粘土等土层取样第二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规范性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二)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是否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在监督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质量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是否符合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基础资料是否真实;
(三)内容是否存在抄袭、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结论是否正确、合理;
(五)对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情况第二十二条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情况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在监督服务平台提交的相关情况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评价单位建立和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控制制度情况;
(三)评价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相关档案管理情况;
(四)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第二十三条四川省地震局应当对申请审查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规范性检查市(州)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审查的区域地震安评实施方案进行规范性检查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发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实施方案)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或者由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评价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或者评价单位、技术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照第十四条规定在监督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的,应当在收到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二十四条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对申请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实施方案)按照《四川省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四川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相关管理办法,从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织审定第二十五条四川省地震局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开展复核,对抽取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规范性检查、质量检查第二十六条四川省地震局适时开展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情况抽查检查市(州)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抽查第二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实名举报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规范性问题、质量问题或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违规问题,市(州)及以上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第二十八条市(州)及以上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监督检查的评价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第二十九条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评价单位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第三十条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一条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告知查明的事实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相关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应当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在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进行核实第三十二条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应当将作出的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处理决定应当包括相关单位基础信息、事实、理由及依据、处理结果等内容第三十三条评价单位和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监督服务平台上予以通报,并在建设单位选择评价单位时进行风险提示
(一)存在弄虚作假的;
(二)一年内有两个及以上报告或单个报告两次未通过技术审查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信用评价等级被确定为D级的第四章信用管理第三十四条四川省地震局将评价单位作为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管理对象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指标》(附件4)进行信用管理第三十五条评价单位信用信息分为三类基础信息、行为良好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第三十六条评价单位基础信息是区分评价单位身份、反映评价单位状况的信息,主要有
(一)评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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