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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进口合同合集(30篇)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代理进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的进口代理关系而签订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境外供货处进口甲方订单所需货物,并提供所述货物之物流服务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第二条进口代理
2.1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委托单(委托单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委托进口货物确认单、订单、采购合同等具有明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的文件),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货物以委托单为准,并于境外供货商发货期前个工作日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相关手续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资金清算系统内承办甲方的异地资金汇划及其清算业务第二条代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的范围包括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查询查复第三条甲方及其营业网点与乙方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口和业务收发方式为第种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属营业网点统一设置一个集中清算点,并连接到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统一由集中清算点发送与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清算点,各清算点直接与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连接,分别发送电子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第四条甲方及其营业网点在乙方清算系统的账户设置方式分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其所有营业网点业务信息均通过委托行集中清算点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汇出、汇入款项均通过该账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应用终端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各自开设同业存放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汇划资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设置一个同业存放款账户,所有营业网点发出的异地结算业务所产生的汇差均使用该账户清算第五条乙方资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据甲方在资金清算系统上发送的电子汇划业务,直接在甲方同业存放款账户清算资金第六条甲方在乙方资金清算中心开立的同业存放款账户应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发送电子汇划业务甲方应实时监控本行清算资金情况,避免发生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的情况第七条当出现甲方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情况时,清算系统自动中止汇出业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第八条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导致系统中断,乙方保证甲方发往异地的汇划信息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汇入地当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发送电子汇划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双方应立即联系,尽快解决第九条资金清算系统因不可抗力及通讯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系统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乙方应当免责第十条甲方开户时,应预留印鉴卡片汇划信息发出次日,甲方应将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交乙方第十一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同业存放款账户满页副本明细账页;年终时提供剩余副本明细账页第十二条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按季结计利息第十三条以《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月结算第十四条甲方遵守乙方系统运行时间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安全卡、ic卡及有关操作手册,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入网业务培训,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该软件的维护、升级以及升级后的培训工作甲方有关操作人员应按乙方要求严格操作第十六条甲方在协议签定后日内,按照《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运行主机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装入操作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完成清算点与清算中心之间的通讯网络建设,以及今后运行过程中该套硬件设备及通讯网络的维护、升级工作,确保软件运行环境良好,清算点与清算中心(组)线路连接通畅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以在清算点软件中设置数字签名的方式确认双方收发业务的有效性甲方必须对汇划信息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第十八条乙方负责甲方清算点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安全卡、ic卡的发放,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挂失生效前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九条在日间,甲方可随时查看清算点的汇划发送和账户余额情况第二十条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中国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章程》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有责任就协议内容、条款对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及有关业务操作手册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第二十二条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可续签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第二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约定外,依据惭方业务规定和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办理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二十六条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中国银行—年—月—日代理进口合同合集篇26甲方乙方地址地址与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赛,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年月年月日B代理进口合同合集篇27甲方(受托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委托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以T/T方式付款,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由甲方对外付汇,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
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
1.2%;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
1.4%;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
1.6%计算作为代理费.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_____日甲方乙方日期
2.2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单的,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该等进口事宜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托
2.3从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或其它网络通信工具发至乙方的委托单等信息(不论是否经甲方盖章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均视为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代理该委托事项,乙方根据该委托单履行代理行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责任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3.1甲方就本协议及委托单承担其作为委托方的义务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
3.3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进口货物价款、乙方代垫款项和有关费用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代理进口合同合集篇28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o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技术标准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属文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O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o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5、乙方应在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的运输及保险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委托人代表人签字盖章受托人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代理进口合同合集篇29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乙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第一条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及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进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进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代理行为
1.3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口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出具相关证明
1.4乙方不承担为甲方委托进口产品非乙方不当装运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第二条进口项目
2.1标的乙方代理甲方从
2.2甲方编制《委托进口确认单》,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内容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甲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卖方发货期前3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做进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3.3落实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和有关费用,具体方式见本进口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外销合同的签订由甲乙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执行或者代理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采取对策
4.2货物到港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接货
4.33海关核准并通知可付汇(取得可付汇海关单)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3个工作日内办理对外支付的有关手续第五条进口合同价款、费用及其支付和结算
5.1进口合同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价格见本进口代理合同的
2.2条款
5.2进口代理费率为进口货物完税后人民币总价的除此以外的进口报关费、打单费、海关正常查车费,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装卸货费、汽运费、保险费、商检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根据实际结汇汇率
5.3进口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具体合同执行进度将所需费用和货款资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1)甲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将相当于关税、增值税的人民币和进口综合费支付给乙方,供乙方办理报、清关手续及支付其他海关杂费;
(2)甲方应在乙方向银行对外付汇前3个工作日将与进口合同价格相对应的足额货款支付给乙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购汇当日银行牌价),乙方负责提前做好向银行购汇相关手续,收到甲方货款后应及时(暂定为3个工作日)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5.4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及时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报关单的复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6.1本进口代理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不包括办理采购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进口代理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6.3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亦可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按届时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庭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一年甲方授权代表(加盖公章)签字日期乙方授权代表(加盖公章)代理进口合同合集篇30甲方大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大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招标)文件和乙方报价(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子包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乙方代理甲方进口下表所列货物(下称货物)
二、由乙方负责办理与本合同货物进口相关的全部事项;甲方提供因进口本合同货物免缴海关关税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手续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货物价款为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其中包含货物的价款及其
3.5除本协议第六条
6.5中所述的货物责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货物灭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赔、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如因与境外供货商或其他方解决上述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受到任何损失,甲方须给予乙方全额赔偿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第四条乙方的义务、责任
1.11乙方保证自己在其经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1.2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乙方义务的情况
1.3乙方有义务办理履行代理进口时所需的各种手续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进口有关各项手续费款以及清关、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和商检报验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lo首期货款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和收款凭证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首期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价款¥元付给乙方;乙方应即时开出期限为90天的全额1/c;乙方并须在本合同货物交货时一侨向甲方交付全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或免税发票凭证;2末期付款剩余的百分之五货款¥元,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O年后凭质保证明及乙方的通知和发票凭证资料支付给乙方3具备条件的乙方,也可以不采用本条款前述的支付方式,而另行选择采用下述由银行出具《质量服务担保函》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由甲方验收合格签章确认交付使用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合法有效《质量服务担保函》(该担保函文中须保证所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壹周年,并担保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价款须在合同货物设备经甲方正常使用壹周年之后,甲方在该担保函文中签章确认对所担保的质量技术及服务事项均履行完成无误后,银行方可据此退还担保价款给乙方;否则,银行保证按该担保函文所担保的价款款额全数无条件即时转划给甲方收用)文书,甲方收到并确认乙方提交的该担保函文为合法有效的担保文件及完整的发票凭证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百分之百的全额价款进行结算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在乙方收到甲方首期货款后的6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的校区地点
六、本合同货物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进行货物外观和数量的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验收;乙方负责报验商检,甲方予以协助;如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种、质量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时,乙方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即1/c兑付期限)到期前的10天内,向甲方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文件,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索赔费用由乙方及其联合体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谈判文件(招标)和乙方报价(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招标)与报价(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八、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期交货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天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25个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回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此外乙方还须继续履行合同向甲方交货,直至合同货物全部交给甲方为止;否则,甲方还可就此另向乙方追偿与甲方此前已付给乙方的钱款数额相等的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解除,应有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致使它方受到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处理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甲方,乙方及其联合体(中标)成交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与合同编号的采购合同合伊执行具有同等效力,除本合同前述“
八、违约责任”的条款内容之外,其余条款内容如遇相互抵触之处,以合同编号采购合同为准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存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力、人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况,但根据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1.5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进口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滞纳金;逾期超过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计算;乙方支付给甲方滞纳金的,由甲方开具地税发票给乙方第五条代理进口货物价款、进口代理费、通关及其支付和结算
5.1代理进口货物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委托单确认甲方提供的价款过分低于国际市场行情,有可能虚报价格的,乙方有权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对进口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5.2如需乙方代垫货款、代开信用证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额货款、税款及代理费前,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
5.3如因海关对甲方进口商品归类和货价进行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海关已出税单,过后补征税额)
5.4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证明,不能作为甲方已付款的证明
5.5货物入仓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结清款项,自乙方收货之日超过天时,甲方仍未付款清货,乙方即有权处理在仓货物,并有权就处理在仓货物所得优先受偿
5.6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滞纳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超过天的,滞纳金率按每天%计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滞纳金,由乙方开具地税发票给甲方乙方享有对滞纳金率进行调整的权利第六条货物运输、交付、验收以及风险的承担
6.1货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从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在市货仓,然后再由市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6.2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若货物外包装为原厂包装,乙方按包装箱标示以及装箱清单验收;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按照装箱单开箱照实验收
6.3乙方交货时,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的,乙方按原厂外包装标示及原厂装箱清单交货;若原厂外包装破损或有其他异样的,甲方可开箱清点,照实验收
6.4乙方收货时,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可视为其内在货物完好,乙方凭原厂外包装完好交货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货商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原厂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验收时发现异样的,应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6.6乙方已为每批进口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保险期间从乙方收到货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签收时即终止,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甲方应在货物签收前仔细检查,如有异样应及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图片、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异常情况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7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7.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7.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分会申请仲裁
7.5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应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受到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甲乙双方签章方为有效
8.2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账款、财务甲方应当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核对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一日未能清退货物和货款,乙方有权按货物价格%收取仓储费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一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可以处理商品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处理该商品的费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损失,甲方均应当给予全额赔偿第九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9.1因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代理进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本协议约定的进口代理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乙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并不影响乙方以后强制执行该条款的权利
9.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不受任何影响
10.2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在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以外所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
10.3对于本协议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
10.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0.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责任方须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年—月一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代理进口合同合集篇25甲方_________乙方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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