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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病假事假制度第一^篇公司病假事假制度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3篇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员工考勤及请假的管理,制定病假事假制度,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一,:
一、请假制度员工因病因事需休工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误工者,按旷工处理
(一)事假在通常情况下,员工必须持请假条事先向领导请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工人请假一天由段长批准,二天由部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经理批准
(二)病假病休两天以上者,要持市级医院诊断书请假
(三)根据国发
(82)59号文件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
二、假期待遇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并请假的,须到正规的医院就诊(正规医院是指市、县级以上(含)正规医院)
2、员工须凭医生诊断并出具的《病情证明单》、住院证明等申请病假休息;需要申请病假的,一般应当在病假开始前申请
3、申请病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医院《病情证明单》、病历卡为请假凭证,经部门主管、行政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4、病假请假在2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批准后生效,过2天的须报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5、病假期内员工应给予部门主管及行政部保证能联系上的通讯方法,使公司了解关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工作事宜第四条管理原则
1、员工因病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予以剔除;公司员工每月享有两天的有薪病假(新进入员第一个月及离职人员的离职当月除外),休病假超过两天的,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对于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在病假休息开始的当天托人或电话向主管报知,并做好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员工出具医疗卡、医药单、病例本、缴费单等资料,公司需要核实病假情况时,员工应配合,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请假为无效,休息时间一律以旷工处理;
5、到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单》,需有主治医生的签名及医院的盖章方可有效;《病情证明单》上须主治医生注明具体休息时间
6、公司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无效请假,一律以旷工处理;
7、病假期届满仍未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8、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开具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属实,公司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病假将按旷工处理第五条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二月薪资X70%当月计薪日X病假天数X所谓“计发标准”,就是法律规定的两年,4年,6年,8年,10年的规定连续工作时间<2年60%2年W连续工作时间<4年70%4年W连续工作时间<6年80%6年W连续工作时间<8年90%8年W连续工作时间<10年100%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事假管理办法总则关于事假根据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因此是否支付事假工资,法律没有要求必须支付,此问题由双方协商或者在合同中约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有公事、私事、探亲假、婚丧假需要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定义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7至14天第三条请假流程
1、职工在事前应写请假申请;
2、按事假审批权限各级部门进行审批;
3、职工按照审批的假期休假;
4、提出申请请假时间3天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请假,须电话通知直接主管并在事后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时补写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休假期间如果续假,须在假期到期日前1个工作日向直接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并在及时补写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假后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职工假期期满后应及时向审批部门销假若需续假应在假期未满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承认其假期若未续假而超期,按旷职、旷工处理
6、旷工;按下列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3、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4、打架、斗殴至伤不上班者
5、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以上应按旷工处理,罚款XXX元/天;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第四条事假职工工资扣除标准月平均工作日天数与日工资标准的计算如下
1.全年工作日天数全年公历天数365天-全年法定双休日天数104天-全年法定节假日天数10天二251天
2.月平均工作日天数2511220XX2天也可以取整为21天,下同
3.日工资标准二月工资标准/20XX2
三、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3、另附请假条模板.第二篇公司病假事假制度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3篇
一、请假制度员工因病因事需休工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误工者,按旷工处理事假在通常情况下,员工必须持请假条事先向领导请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工人请假一天由段长批准,二天由部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经理批准
(二)病假病休两天以上者,要持市级医院诊断书请假
(三)根据国发
(82)—号文件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
二、假期待遇
(一)事假待遇管理人员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只限当年),超过十四天的事假,扣发工资因工作需要占用节假日的,经领导批准,原则上可在淡季串休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只限生产工人),不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
(二)节日加班待遇
1、由于我公司生产季节集中的特殊性,生产工人享受节日加班待遇,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属于节日加班范畴内的有,新年放假一天(一月—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一月—日);国庆节放假二天(一月—日至一月—日),节日串休不计入加班范畴之内
2、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加班日工资以月基本工资和月平均—天为基本工作日为依据,计算出日工资额
3、节日加班的工资报酬,即另支付给工人工资的—%的报酬
4、临时雇工、季节工及农民工不享受节日加班待遇
(三)病假待遇
1、按黑劳险字
(1987)一号文件,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下同)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为
(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2、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其生活救济费标准为
(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
3、病假时间计算,应在当年内累计计算,对跨年连续病休的,应连续计算病休时间
4、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出,应按旷工处理,同时扣回已发的病假工资
(四)婚丧假
1、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病故,给予三天假的待遇
2、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五)产假根据
(88)__号文件之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九十天,难产或双生另加十五天以上假期,如超过规定天数者,一般按事假处理,如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
二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事假待遇管理人员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只限当年),超过十四天的事假,扣发工资因工作需要占用节假日的,经领导批准,原则上可在淡季串休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只限生产工人),不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
(二)节日加班待遇
1、由于我公司生产季节集中的特殊性,生产工人享受节日加班待遇,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属于节日加班范畴内的有,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国庆节放假二天(10月1日至10月2日),节日串休不计入加班范畴之内
2、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加班日工资以月基本工资和月平均
25.5天为基本工作日为依据,计算出日工资额
3、节日加班的工资报酬,即另支付给工人工资的20XX的报酬
4、临时雇工、季节工及农民工不享受节日加班待遇
(三)病假待遇
1、按黑劳险字
(1987)20XX文件,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下同)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为: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
2、—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一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一天以上、一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一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一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一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一周岁,女一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一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一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一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一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一年的,年休假—天;已满一年不满一年的,年休假一天;已满一年的,年休假一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一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一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一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n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一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天扣除—天工资,连续旷工一天或一年累计旷工—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一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一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一天的员工,将作为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
三一、病假管理办法总则为加强公司员工因病休假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疾病休假期间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病需要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定义病假是指员工因病经医生诊断必须停止工作进行休息治疗而给予的一定医疗期第三条病假请假程序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并请假的,须到正规的医院就诊(正规医院是指市、县级以上(含)正规医院)
2、员工须凭医生诊断并出具的《病情证明单》、住院证明等申请病假休息;需要申请病假的,一般应当在病假开始前申请
3、申请病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医院《病情证明单》、病历卡为请假凭证,经部门主管、行政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4、病假请假在一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批准后生效,过一天的须报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5、病假期内员工应给予部门主管及行政部保证能联系上的通讯方法,使公司了解关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工作事宜第四条管理原则
1、员工因病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予以剔除;公司员工每月享有两天的有薪病假(新进入员第一个月及离职人员的离职当月除外),休病假超过两天的,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对于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在病假休息开始的当天托人或电话向主管报知,并做好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员工出具医疗卡、医药单、病例本、缴费单等资料,公司需要核实病假情况时,员工应配合,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请假为无效,休息时间一律以旷工处理;
5、到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单》,需有主治医生的签名及医院的盖章方可有效;《病情证明单》上须主治医生注明具体休息时间
6、公司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无效请假,一律以旷工处理;
7、病假期届满仍未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8、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开具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属实,公司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病假将按旷工处理第五条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二月薪资%:当月计薪日—病假天数一计发标准所谓“计发标准”,就是法律规定的两年,一年,—年,一年,一年的规定连续工作时间<一年.年W连续工作时间<一年%.年W连续工作时间〈一年年W连续工作时间<一年年W连续工作时间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一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连续工龄满年不满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计发
二、事假管理办法总则关于事假根据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因此是否支付事假工资,法律没有要求必须支付,此问题由双方协商或者在合同中约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有公事、私事、探亲假、婚丧假需要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定义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一至一天第三条请假流程
1、职工在事前应写请假申请;
2、按事假审批权限各级部门进行审批;
3、职工按照审批的假期休假;
4、提出申请请假时间一天的,须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请假,须电话通知直接主管并在事后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时补写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休假期间如果续假,须在⑴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2、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其生活救济费标准为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
3、病假时间计算,应在当年内累计计算,对跨年连续病休的,应连续计算病休时间
4、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出,应按旷工处理,同时扣回已发的病假工资四婚丧假
1、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病故,给予三天假的待遇
2、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假期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向直接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并在及时补写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假后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职工假期期满后应及时向审批部门销假若需续假应在假期未满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承认其假期若未续假而超期,按旷职、旷工处理
6、旷工;按下列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3、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4、打架、斗殴至伤不上班者
5、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以上应按旷工处理,罚款—元/天;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第四条事假职工工资扣除标准月平均工作日天数与日工资标准的计算如下
1.全年工作日天数全年公历天数—天全年法定双休日天数天-全年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天二一天1月平均工作日天数251/2天(也可以取整为—天,下同)3日工资标准二月工资标准/20XX2
三、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3、另附请假条模板.第三篇事假、病假制度员工手册基本制度、出勤:
(一)考勤打卡规范要求员工每天上下班需在考勤卡的上、下班处打卡
(二)考勤管理制度
1、以任何方式伪造考勤记录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1—5天基本工资
2、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打卡,应由所在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签卡方为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签卡人员必须真实公正,一经发现任何包庇行为,将承担过失责任
3、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10元钱,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30元,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扣一天基本工资月累积迟到早退60分钟一80分钟或迟到早退4次按旷工一天计算;超出以上范围的,当月岗位考核工资分数为零
二、加班、调休、请假
(一)请假卡规范详见“租赁公司员工加班/调休/请假卡”
(二)加班、调休、请假手续
1、原则上公司不实行加班及调休制度因特殊原因加班后调休的,需填加班调休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
2、员工申请任何假期应先到行政专员处领取本人的“租赁公司员工加班/调休/请假卡”并详实填报,办理请假手续遇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并在假满当日及时补办手续总经理向董事长请假,各部门经理一律向总经理请假,员工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可准假一天,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缺勤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基本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旷工两天扣罚四天基本工资+岗位考核工资,以此类推
(三)请假制度
1、事假以工作日计算,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因个人私事请假确需请事假的,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基本工资,当月事假时间累计达两个工作日,在扣发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另扣除10%的岗位考核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达5个工作日,扣除事假当日的基本工资及岗位考核工资
2、病假病假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否则以事假计算以工作日计算,病假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基本工资;两天以上,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基本工资,当月病假累计4个工作日,扣除10%的岗位考核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达6个工作日,扣除病假当日的基本工资及岗位考核工资
3、婚假:以日历日计算,凭结婚证到公司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男女双方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的给予5天假期,若有一方未达晚婚年龄的给予3天
4、丧假以工作日计算,员工本人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视情况给予1—3天假期
5、产假以日历日计算,女员工生育并持有准生证的给予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岗位考核工资和其他补贴,本人基本工资第一个月发全额,第二个月开始发50%
6、工伤假凡经公司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劳动执法部门核准,因公负伤的员工,伤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伤假期限由公司视情况决定备注
1、所有假期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小时
2、试用期满后,员工方可申请婚假、丧假、产假
3、员工在请假中的任何欺骗行为,均视为违纪,签字人员承担相应过失责任
4、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辞退或开除
5、制服制度及保证金管理制度不变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四篇病假、事假关于请病假和事假的相关规定一>病假
1、病假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关于企业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过去凡已实行劳动保险的单位,都已按照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即职工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龄不满8年者,根据工龄长短发给本人工资60%到90%,工龄满8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100%;请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40%到60%o
3、《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35条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二、事假事假法律没有明确时间规定,以公司的工作安排为准,公司如能安排好工作则可以准许员工请事假,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因为涉及到社保等问题
4.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5.企业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炊事人员、勤杂人员等,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得经常性的生产奖金也很少,对于他们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该与工人有所不同因此,他们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6.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第五篇病假、事假
1、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号文发布)执行)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对病假的解释是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病假医疗期的规定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XX下的为18个月;20XX上的为24个月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
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3、病假期间待遇根据《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XX,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XX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XX,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五)产假根据国务院
(88)9号文件之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九十天,难产或双生另加十五天以上假期,如超过规定天数者,一般按事假处理,如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
二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
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连续工龄满20XX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医疗期的管理规定1992年6月9日由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了一个关于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劳险字〔1992〕14号),《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四条对长期病假员工作出了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5、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20XX]47)的通知》《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关于病假的制度《员工劳动报酬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关于公司员工请假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
(四)、事假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前提是规章制度建立的程序是合法的,即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经职工代表同意并一致通过,并公示了的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定称作医疗假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假制度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1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星期
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期间病假的待遇病假在六月内,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工资,不满2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2—4年的,本人工资的70%,4—6年的,发给本人工资80%,6—8年,支付本人工资的90%8年以上者,发给其100%停止工作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发给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发给本人工资40%,1—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50%,3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60%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是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应有明确规定的新劳动法规定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XX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XX2天/8小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
[1994]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注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o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
[1995]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困难,要求适当延长医疗期,并要求进一步明确计算医疗期的起止时间经研究,现对贯彻《医疗期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医疗期规定》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细则,并及时报我部备案劳部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XX,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三一■、病假管理办法总则为加强公司员工因病休假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疾病休假期间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病需要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定义病假是指员工因病经医生诊断必须停止工作进行休息治疗而给予的一定医疗期第三条病假请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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