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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3责任部门主管部门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消防装置、水喷淋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事故柜、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装置,并负责危化品充装登记、签证等工作相关部门动力处生产部合成车间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罐区管辖单位合成车间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5.
2.6罐区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5.
2.7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5.
2.8应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和消防器材配置图
5.
2.9消防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5.
2.10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
1.5m范围内无障碍
5.
2.11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5.
2.12消防泵阀门应标识明显,启闭灵活
5.
2.13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
2.14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5.
2.15泡沫液应储存在040℃的室内,每年抽检一次泡沫质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5.
2.16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5.
2.17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
3.18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一次
5.3装卸作业
5.
3.1装卸准备
5.
3.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填写装卸作业确认表
5.
3.2铁路槽车入装卸台后,应及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
5.
3.3认真核对车号、物料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5.4装卸作业
5.
4.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
5.
4.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物料跑、溢、混等事故
5.
4.3储罐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物料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5.
4.4铁路槽车、汽车槽车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尺、测温、取样前,须接好接地线并静置15min以上,方可进行作业
5.
4.5铁路槽车装、卸易燃易爆物料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方可提起鹤管;汽车槽车装物料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5.
4.6铁路槽车、汽车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5.
4.7汽车槽车装卸应有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5.
4.8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
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
4.5m/s
5.
4.9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5.
4.10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变更与考核考核
1、罐区的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及防护知识,不会使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考核一次罚款100-500元
2、检查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的,按重大隐患追究办法追究责任相关记录《重大危险源检查台账》《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施台账》第二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一般规定
1、罐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罐区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二.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方可进入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三、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2、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3、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四、防火防爆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罐区进出口、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罐区检维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2、罐区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3、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
4、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垃圾
5、罐区围墙外30米内严禁焚烧、杂草和垃圾
五、设备设施管理
1、罐区设备、设施应根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2、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
3、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3、储罐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应根据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4、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物料、
6、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7、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七、泵
1、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
3、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4、新安装的泵和大修后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管道
5、罐区雨水沟排水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八、消防管理、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2、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3、罐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4、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6、罐区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7、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应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和消防器材配置图
9、消防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10、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
1.5m范围内无障碍
11、消防泵阀门应标识明显,启闭灵活、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装卸作业
九、装卸准备、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填写装卸作业确认表
2、认真核对车号、物料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物料跑、溢、混等事故
5、储罐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物料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6、汽车槽车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尺、测温、取样前,须接好接地线并静置15min以上,方可进行作业
7、卸易燃易爆物料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方可提起鹤管;汽车槽车装物料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8、汽车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9、汽车槽车装卸应有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0、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
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
4.5m/s
11、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12、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十、考核
1、罐区的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及防护知识,不会使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考核一次罚款100-500元
2、检查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的,按重大隐患追究办法追究责任第三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储罐区的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罐区2职责
2.1安全科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2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4程序内容
4.1一般规定
4.
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
1.2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4.
1.3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4.
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
1.5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2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4.
2.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技术设备科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2.3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2.4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3内容
3.1一般规定
3.
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
1.2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
1.3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3.
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1.5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
1.4人员进入罐区管理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
1.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3.2防火防爆
3.
2.1罐区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区禁止烟火管理规定》
3.
2.2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罐区进出口、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3.
2.3罐区检维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罐区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3.
2.5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
3.
2.6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垃圾
3.
2.7罐区临近农田的要时时做好监控,围墙外30米内严禁焚烧甘蔗叶、杂草和垃圾O
3.3设备设施管理
3.
3.1罐区设备、设施应根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3.
3.2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
3.
3.3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3.4储罐及附件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3)储罐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应根据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4)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物料
(6)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7)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3.
3.5泵
(1)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
(3)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4)新安装的泵和大修后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3.6管道
(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周边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
(4)穿越道路、防火堤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5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5年以上,应在低洼处、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6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并在埋地敷设的地面设明显标识7罐区雨水沟排水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3.4电气管理
3.
4.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线路、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3.
4.2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
4.3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罐区,如需通过,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3.
4.4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
3.
4.5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
1.5倍杆高;
1.
1.
14.6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3.
4.7罐区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3.
4.8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3.5防雷、防静电
3.
5.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3.
5.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3.
5.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
3.
5.4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3.
5.5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3.
5.7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3.
5.8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3.
5.9罐区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3.6消防管理
3.
6.1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3.
6.2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3.
6.3罐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3.
6.4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
6.5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3.
6.6罐区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3.
6.7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3.
6.8应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和消防器材配置图
3.
6.9消防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3.
6.10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
1.5m范围内无障碍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
6.12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3.
6.13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3.
6.14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
6.15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一次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操作规程
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罐区倒罐、清罐、切水等环节作业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罐区
三、脱水操作规程1储罐投用前需检查罐内有无残留水,管线投用前需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水2来料带水时,不允许直接进入生产装置,必须先进储罐,经储罐脱水后,方可送往生产装置脱水作业必须依照“三脱水”的原则执行,即收料前,收料后,送料前脱水其中收液态烧,丙酮等物料需沉淀8小时以上,苯,汽油,柴油等物料需沉淀30分钟以上,方可进行脱水作业脱水作业现场操作人员及监护人员必须站在上风口,必要时需使用防护器具,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5自动脱水和进行人工脱水作业时,现场不得离开人,如中途有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阀门,做好相关记录液态烧,丙酮等物料带压储罐进行脱水时,应缓慢进行,不可一次性将脱水阀开大,避免跑料,防止阀门吸热冻结损坏苯,汽油,柴油等物料常压储罐进行脱水作业时,不可一次性将脱水阀门开大,应缓慢进行,脱水带油花时,应逐渐关小脱水阀,直至脱水完成安装自动切水器的装置不得长期开启,应根据生产需要开启及时开关阀门,防止因设备原因引起的各种事故脱水作业出现事故隐患,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处理同时做好计量工作并记录
四、倒罐操作规程
1.确认作业阀门开关正确,严防串油、混油确定作业泵和作业管线
2.操作人员应佩戴好手套等劳保用品,加强劳动保护
3.禁止未着防静电服人员到作业现场
4.作业中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进行敲打;实行双人上岗坚守工作现场,不得脱冈、用冈;
5.在雷雨天气要停止倒罐作业
6.计量人员做好倒出罐、倒入罐的计量工作要确切计算好倒罐数量,严防冒顶跑油
7.化验人员对倒出罐、倒入罐的油品进行取样化验,若油品品质有较大的差异,则不得进行倒罐
8.作业班长对油罐和阀门进行检查,油罐的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检查工艺流程,检查各阀门有无渗漏,并在作业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安全员对油罐和阀门进行复查,并在作业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9.操作人员导除人体静电
五、清罐操作规程
1、清罐期间,车间将安排管理人员全程在现场监护,及时解决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2、凡有作业人员进罐作业或检查,进罐人员必须系安全绳,油罐人孔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点
3、进罐作业必须实施入罐作业票制度
4、清罐期间凡需要有人进罐,每天入罐前必须做含氧量分析和“活鸡试验”
5、排风扇必须采用防爆型,并做电气接地
6、倒罐过程中使用的添水消防皮龙必须取掉金属连接接头,防止碰撞引起火星,同时进水速度不应太快,控制在1米/秒左右
7、入罐人员需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具,一般以三十分钟左右时间轮换作业
8、入罐人员必须穿胶底鞋和棉质衣服
4.
2.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4.
2.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
2.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4.3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4.
3.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4.
3.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
3.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4.
3.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4.4防防爆
4.
4.1罐区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区禁止烟火管理规定》
9、进罐作业时的照明设备一般使用型手电筒作内部照明如用手提行灯,则电压不超过12伏,且应配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灯一闸一保护
10、油罐内的污杂在作业期间应淋水,以防自燃
十一、进罐使用的清扫工具必须为本质或铜质,盛装污杂的桶应为铝质第四篇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执行部门仓管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内容与要求
4.1仓管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10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
9.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11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
9.4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
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4.
12.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
12.2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同一库房
4.13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第五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简)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般规定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安全培训,持证上岗2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3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罐区应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人员进入罐区管理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三、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四、防火防爆1罐区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区禁止烟火管理规定》2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罐区进出口、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3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4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垃圾5罐区临近农田的要时时做好监控,围墙外30米内严禁焚烧甘蔗叶、杂草和垃圾
五、设备设施管理1罐区设备、设施应根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2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3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泵1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2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3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4新安装的泵和大修后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管道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周边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4穿越道路、防火堤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5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5年以上,应在低洼处、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6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并在埋地敷设的地面设明显标识7罐区雨水沟排水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
八、电气管理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线路、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2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3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罐区,如需通过,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4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5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九、防雷、防静电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o4铁路装卸设施钢轨、输物料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7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8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9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10储罐、槽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11罐区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十、消防管理1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2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3罐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4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5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6罐区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十一、装卸作业
11.1装卸准备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填写装卸作业确认表2铁路槽车入装卸台后,应及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3认真核对车号、物料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11.2装卸作业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装卸作业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物料跑、溢、混等事故3储罐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物料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4.
4.2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罐区进出口、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4.
4.3罐区检维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4.
4.4罐区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4.
4.5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
4.
4.6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垃圾
4.
4.7罐区临近农田的要时时做好监控,围墙外30米内严禁焚烧甘蔗叶、杂草和垃圾
4.5设备设施管理
4.
5.14铁路槽车、汽车槽车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尺、测温、取样前,须接好接地线并静置15min以上,方可进行作业5铁路槽车装、卸易燃易爆物料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方可提起鹤管;汽车槽车装物料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6铁路槽车、汽车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7汽车槽车装卸应有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8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
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
4.5m/s9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10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天水XXXXX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一月一日罐区设备、设施应根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4.
5.2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
4.
5.3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6储罐及附件
4.
6.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
6.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4.
6.3储罐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应根据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4.
6.4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4.
6.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物料
4.
6.6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1.
1.
16.7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4.7泵
1.
1.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1.
1.3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
4.
7.3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4.
7.4新安装的泵和大修后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管道
4.
8.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
8.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4.
8.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周边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
4.
8.4穿越道路、防火堤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4.
8.5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5年以上,应在低洼处、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4.
8.6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并在埋地敷设的地面设明显标识
4.
8.7罐区雨水沟排水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4.9电气管理
4.
9.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线路、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4.
9.2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
9.3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罐区,如需通过,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4.
9.4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
4.
9.5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
1.5倍杆高;
4.
9.6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4.
9.7罐区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4.
9.8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5防雷、防静电
5.
1.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5.
1.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5.
1.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5.
1.4铁路装卸设施钢轨、输物料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
5.
1.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5.
1.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5.
1.7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5.
1.8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5.
1.9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5.
1.10储罐、槽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5.
1.11罐区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5.2消防管理
5.
2.1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5.
2.2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5.
2.3罐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5.
2.4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
2.5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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