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货物进口合同翻译大全(20篇)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助于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一份完整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货物进口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三、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四、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卖方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除非另有协议,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10.目的口岸
11.装运陵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陵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fas条件
14.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租订
14.
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
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
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
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5.cf条件
15.
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
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
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
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
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
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
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
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
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
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o
18.a.
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陵头标记
18.a.
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
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_____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
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
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
8.如系卖方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9.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20.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
21.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22.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23.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4.危险品说明书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运输公司
22.赔偿费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4.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o除双方另有协议,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委员会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该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卖方买方货物进口合同甲方(托运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运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乙方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甲方应在船抵港一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2商业发票invoice3装箱单packinc list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乙方应在船抵港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1代报关费_____________________2代报验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货物进口合同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2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允许的溢短装(%)22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23.总值__________________24交货条件___________25原产地国与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26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27喽头___________________28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2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
3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
31.保险由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和附加险
32.付款条件
(1)信用证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日,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装船完毕后—日内到期
(2)付款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3)承兑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期限为后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在汇票期限到期时支付货款
(4)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一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erf scif术语)
33.单据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联运/陆运提单
(3)由出具的装箱或重量单一式一份;
(4)由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
(5)由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一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一份(cif交货条件);
(7)签发的产地证一式一份;
(8)装运通知卖方应在交运后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上述第一项单据副本一式一套
15.装运条款
(1)fob交货方式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越过船弦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2)cif或cfr交货方式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至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16.装运通知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一小时内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7.质量保证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一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8.检验(以下两项任选一项)
(1)卖方须在装运前—日委托检验机构对本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出具检验证明书,并说明检验的技术数据和结论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对货物的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得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内凭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或拒收该货在保证期内,如货物由于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损坏或品质和性能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将委托中国商检局进行检验
19.索赔
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三、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四、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第三条费用结算
一、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三、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四、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五、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六、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七、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第四条其它
一、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二、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买方凭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包括换货),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负担若卖方收到上述索赔后天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索赔
20.迟交货与罚款除合同第21条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罚款率按每一天收—%,不足一天时以一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天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买方有权对因此遭受的其它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21.不可抗力凡在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或推迟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一天内,给买方特快专递一份由当地民间商会签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货如事故延续一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22.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通知所有通知用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24.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20某某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5.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26.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买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进口合同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27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货物基本情况如下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8代理运输方式为,自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29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30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o31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32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3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34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35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6.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3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38.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39.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
(5)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40.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41.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42.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帐户,多退少补
43.合同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4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5.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46.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货物进口合同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甲方(供方)与乙方(购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条、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第三条、供货条、件一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一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国—港自设备从船舷运抵—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一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语刷写发货单证包括1发货账单3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四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一美元—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天内有效开证行应为—银行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1发货账单3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六条、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一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一个月内正常工作第七条、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一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第八条、仲裁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第九条、通知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第十条、语言本合同用—语书就供方提供—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第十一条、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抵达期限,供方应向购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o第十二条、其他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在—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在—境外,则由供方承担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在—签署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方(盖章)购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进口货物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就进口货物的运输预约保险拟定各条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险范围甲方从国外进口全部货物,不论运输方式,凡贸易条件规定由买方办理保险的,都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并支付保险费乙方对上述保险范围内的货物,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在发生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损失时,均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以货物的到岸价格(cif)即货价加运费加保险费为准(运费可用实际运费,亦可由双方协定一个平均运费率计算)
三、保险险别和费率各种货物需要投保的险别由甲方选定并在投保单中填明乙方根据不同的险别规定不同的费率现暂定如下
四、保险责任各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按照所属乙方制定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海运进口货物国内转运期间保险责任扩展条款”、“航空运输一切险条款”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五、投保手续甲方一经掌握货物发运情况,即应向乙方寄送起运通知书,办理投保通知书一式五份,由保险公司签认后,退回一份如不办理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乙方不予理赔
六、保险费乙方按照甲方寄送的起运通知书照前列相应的费率逐笔计收保费,甲方应及时付费
七、索赔手续和期限本合同所保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乙方应按制定的“关于海运进口保险货物残损检验的赔款给付方法”和“进口货物施救整理费用支付方法”迅速处理甲方应尽力采取防止货物扩大受损的措施,对已遭受损失的货物必须积极抢救,尽量减少货物的损失向乙方办理索赔的有效期限,以保险货物卸离海港之日起满一年终止如有特殊需要可向乙方提出延长索赔期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开始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货物进口合同三合同号码签约日期买方卖方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o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10.目的口岸
11.装运陵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唆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第二部分/fas条件
14.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租订
14.
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货物进口合同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甲方(供方)与乙方(购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条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第三条供货条件一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一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国—港自设备从船舷运抵—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一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
14.
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5.
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6.
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7.
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并负担费用及风险
18.cf条件
18.
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
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
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
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
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
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
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
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
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
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o
18.a.
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喽头标记
18.a.
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
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
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
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
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
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o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9.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20.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21.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2.危险品说明书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运输公司
23.检验和索赔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4.赔偿费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甲方:O乙方O—年______月______日货物进口合同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认真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现就甲方向乙方出让进口铁矿代理事项,特订立如下代理合同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保证十万吨钻矿石进口海关报关指标,供乙方向缅甸进口钻矿石使用,甲方每吨进口指标向乙方收取元的手续费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万元
2.合作方式委托代理,甲方与细甸第一特区政府合作开采铁矿石,委托乙方办理境外通关事宜及境内报关报检手续,首批为一万吨,可以分次入境
3.期限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十万吨钻矿报关运输完止,如甲、乙双方合作愉快,可继续合作,但需另行签字代理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L甲方拥有进口铁矿石的所有权及独立的开采权、销售权
4.甲方负责协调细甸第一特区的关系,同意由乙方指定且经甲方认可的细甸国合法经济实体为出口方
5.货物到达口岸海关监督货场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报关报检
6.报关报检所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7•依据海关和商务部门完善通关手续后放行的数量,向乙方支付60元/吨的代理费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细甸政府同意向中国境内出口铁矿石的缅甸政府批文中国政府进口手续,保证甲方铁矿石进口
2.铁矿石进口后,负责中国海关腾冲口岸得报关报检等手续保证甲方进口数量手续
3.乙方在完成上述义务后,享有双方约定得60元/吨的理费的权利
四、结算方式先出让一万吨指标,出让手续费为60万元整签约后付清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否则,应承担因泄露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按合同总价的30%偿付违约金万元
七、本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有管辖权的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经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方公司法人代表O约定地点签约时间0进口货物合同受托方(乙方)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他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e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账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账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后日内付款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元(国内航线)/国际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账目,乙方应以人民币—元或每张货运单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他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利乙方在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进口货物合同与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语刷写发货单证包括1发货账单3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四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一美元—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天内有效开证行应为—银行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1发货账单3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六条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一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一个月内正常工作第七条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进口货物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就进口货物的运输预约保险议定下列各条件以资共同遵守甲方从国外进口的全部货物,不论运输方式,凡贸易条件规定由买方办理保险的,都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并支付保险费乙方对上述保险范围内的货物,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在发生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损失时均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cif)即货价加运费加保险费为准(运费可用实际运费,亦可由双方协定一个平均运费率计算)各种货物需要投保的险别由甲方选定并在投保单中填明乙方根据不同的险别规定不同的费率现暂定如下货物种类、运输方式、保险险别、保险费率甲方一经掌握货物发运情况,即应向乙方寄送起运通知书,办理投保通知书一式五份,由保险公司签认后,退回一份如果不办理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乙方不予理赔乙方按甲方寄送的起运通知书照前列相应的费率逐笔计收保费,甲方应及时付费本合同所保货物发生保险范围以内的损失时,乙方应按制定的“关于海运进口保险货物残损检验和赔款给付办法”迅速处理甲方应尽力采取防止货物扩大受损的措施,对已遭受损失的货物必须积极抢救,尽量减少货物的损失向乙方办理索赔的有效期限,以保险货物卸离海轮之日起满一年终止如有特殊需要可向乙方提出延长索赔期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货物进口合同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目录第一条合同标的第二条技术资料第三条供货条件一包装和标记第四条设备质量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第六条保证第七条不可抗力第八条仲裁第九条通知第十条语言第十一条其他条件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甲方(供方)与乙方(购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O(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条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第三条供货条件一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国港自设备从船舷运抵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语刷写发货单证包括1发货帐单三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四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天内有效开证行应为银行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1发货帐单3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六条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第七条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月内正常工作第八条仲裁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第九条通知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第十条语言本合同用文书就供方提供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第十一条其他条件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供方(盖章)购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O进口货物合同工商执照号O乙方O工商执照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e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4、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5、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盖章)O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0签订地点签订地点0货物进口合同签订地点O买方O地址O电话O传真0电子邮箱O卖方O地址电话O传真0电子邮箱O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2.数量允许的溢短装(%)o
3.单价o
4.总值:o
5.交货条件o
6.原产地国与制造商
07.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唆头o
9.装运期限o
10.装运口岸O
11.目的口岸O
12.保险由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和附加险
13.付款条件
(1)信用证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日,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装船完毕后—日内到期
(2)付款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3)承兑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期限为后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在汇票期限到期时支付货款
(4)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一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erfcif术语)
14.单据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联运/陆运提单
(3)由出具的装箱或重量单一式一份;
(4)由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一份;
(5)由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一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一份(cif交货条件);
(7)签发的产地证一式一份;
(8)装运通知卖方应在交运后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上述第一项单据副本一式一套
15.装运条款
(1)fob交货方式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越过船弦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2)cif或cfr交货方式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至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16.装运通知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一小时内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7.质量保证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一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8.检验(以下两项任选一项)
(1)卖方须在装运前—日委托检验机构对本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出具检验证明书,并说明检验的技术数据和结论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一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第八条仲裁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第九条通知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第十条语言本合同用—语书就供方提供—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第十一条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抵达期限,供方应向购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0第十二条其他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对货物的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得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内凭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或拒收该货在保证期内,如货物由于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损坏或品质和性能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将委托中国商检局进行检验
19.索赔买方凭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包括换货),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负担若卖方收到上述索赔后天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索赔
20.迟交货与罚款除合同第21条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罚款率按每一天收—%,不足一天时以—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天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买方有权对因此遭受的其它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21.不可抗力凡在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或推迟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一天内,给买方特快专递一份由当地民间商会签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货如事故延续一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22.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通知所有通知用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24.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20某某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5.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26.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买方代表(签字)o卖方代表(签字)o货物进口合同市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市公司(下称公司)签订本合同如下
1.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根据附件1由俄罗斯向中国供货的总值为一美元公司相应地在中国俄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中俄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根据附件2由中国向俄罗斯供货的总值为美元
2.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结算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以上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⑶明细单2份4品质证明书1份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4.包装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5.商品的品质和保证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订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保证期为供货后九个月
6.索赔购方可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度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1货物的数量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从实际情况看来,不是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之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返回地址通知购方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责任在终点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7.不可抗力条款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国家有关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中方为中国贸促会,俄方为俄罗斯工商会
8.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
9.其他条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件”办理对合同的一切修改与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鉴定后才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法定地址售方购方地址地址O电传电传O传真传真O电话电话国际电报______国际电报
10.运输地址发货人收货人O发站到站O售方签字购方签字O货物进口合同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个月,金额为)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o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技术进口合同进口贸易合同货物租赁合同肉类进口贸易合同范本货物的运输合同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范本2024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进口合同三签订地点买方地址电话传真电o oO O O子邮箱卖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O O OOOO签订本合同
2.数量o允许的溢短装(%)o
3.单价
4.总值o
5.交货条件o
6.原产地国与制造商o
7.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口麦头o
9.装运期限o
10.装运口岸O
11.目的口岸O
12.保险由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和附加险
13.付款条件
(1)信用证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日,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装船完毕后—日内到期
(2)付款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3)承兑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期限为后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在汇票期限到期时支付货款
(4)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一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erf、cif术语)
14.单据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联运/陆运提单3由出具的装箱或重量单一式一份;4由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_________份;5由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一份;6保险单正本一式一份cif交货条件;7签发的产地证一式一份;8装运通知卖方应在交运后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上述第一项单据副本一式一套
15.装运条款1fob交货方式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越过船弦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担2cif或cfr交货方式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至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以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在—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在—境外,则由供方承担本合同于一年一月一日在—签署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方(盖章)购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货物进口合同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邮编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邮编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货物基本情况如下货物来源货卸码头进口日期船名提单号码码头合同号码货物名称集装箱数量包装数量体积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全称)—o
3.甲方同意支付与上述货物运输有关的港口费、舱底卸货费、定额费、劳务费、验箱费、滞箱费、特殊换单费等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o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一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4)进口贸易合同;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罢工、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一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保险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保险,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代理费率
(1)散货
(2)集装箱—标准箱—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
(5)保险费
(6)其他费用: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保险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5.为了甲方利益,无须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可以代为支付运费、关税等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账单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逾期不付,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或滞留单据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货物进口合同合同号码签约日期买方。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