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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课件全面解读与实操指导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的法律基石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核心目标深远意义《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旨在防止和减少立法不仅是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事后惩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处,更强调事前预防和过程管控通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这是法律手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立法的首要价值追求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基本方针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包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十二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字方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和指导思想各类市场主体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如何,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预防为主事前防范胜于事后补救•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1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2直接责任安全管理人员3专业管理责任全体从业人员4岗位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意味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经营者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不能将责任完全委托他人责任层层落实,安全无处不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如同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从最高管理层到基层操作人员,每个环节都承担着相应的安全职责只有每个环节都牢固可靠,整个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有效运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条件与资金保障安全条件的刚性要求资金投入的法律要求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具体要求包经营活动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括安全生产条件包括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高危行业企业需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提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维护更新•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与专职安全人员配置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业人员人以下的其他单位100从业人员人以上的其他单位100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高危行业企业(必须配备)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员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是现代安全管理的核心理念,通过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辨识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监控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进行治理,形成闭环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典型案例分析某化工企业爆炸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的惨痛教训事故概况2019年某省一化工企业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
19.86亿元事故原因法律责任深刻启示•长期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达数倍•企业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隐患就是事故,必须从严从实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真正落实整改•相关管理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重大危险源必须实施严格管控•安全管理混乱,重大危险源管控缺失•企业被处以巨额罚款并吊销许可证•主体责任必须真正落实到位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本章明确了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强调了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权利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多项重要权利,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教育培训权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单位应当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欺骗安全保障权拒绝权有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紧急撤离措施批评检举权获得赔偿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此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求从业人员的安全义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保障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培训教育12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是每位从业人员的基本责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任及时报告隐患和事故配合事故调查34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告情况,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权停止作业或撤离现场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组织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维护职工安全合法权益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有权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工会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权益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工会的监督作用是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权益的重要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安全从每个人做起安全生产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系统工程从企业管理者到一线操作工,每个人都是安全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每个人都把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才能真正筑牢安全防线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效的监督管理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本章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监管方式和协调机制政府监管职责与协调机制0102国务院层面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国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安全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产监督管理体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0304应急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如住建部门监管建筑施工安全,交通部门监管道路运输安全等监管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依据,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标准体系监督检查国家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标准的情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标准体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责令限期改系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234法律效力更新机制强制性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强制力,生产经营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及时制单位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鼓励采用,一旦企业声明定、修订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证标准的执行,也具有约束力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企业自查与政府监督检查的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政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查,行使以下职权自查内容包括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1.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排除
3.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
4.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监管执法方式•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专项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自查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突击检查与暗访暗查企业自查与政府监督检查相结合,形成内外联动、上下贯通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和严肃认真的事故调查处理,是减少事故损失、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环节本章规定了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具体要求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预案制定要求预案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预警和预防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接信息报告和发布•后期处置和恢复重建•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至关重要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1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流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告、救援和调查处理,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事故调查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责任追究根据调查报告,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初步原因、已采取措施等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某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实录应急救援过程事故发生(第天)1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集专业设备2建立联系(第天)7通过钻孔投放生命探测器,确认有生命迹象,通过钻孔输送食物、药品和通讯设备持续救援(第天)38-14昼夜不停清理井筒,打通救援通道,保持与被困人员的通讯联络4成功救援(第天)1411名矿工成功获救,创造了生命奇迹事故基本情况2020年某省一金矿发生井下爆炸事故,22名矿工被困井下约600米深处成功经验事故教训•应急预案完善,反应迅速•企业违规储存爆炸物品是事故直接原因•救援队伍专业,协调有力•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科学施救,避免二次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与被困人员保持沟通,稳定情绪•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明确的法律责任是保障安全生产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本章详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监管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法律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行政责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撤职等行政处罚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轻重:一般事故:上一年年收入30%至40%罚款重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罚款较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罚款特别重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罚款同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社会监督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4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5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社会监督机制6举报奖励制度社会监督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网站举报平台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APP部分地区设立了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基金,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新闻媒体监督报道•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监督社会监督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补充,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第七章附则及最新法规动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动态发展的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动态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前提,新修订法规重点解读(年版)2021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增加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法律责任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新增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罚款数额最高提高至2000万元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新增安全总监制度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由主要负责人提名,按照管理权限任免强化从业人员权利保护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完善应急救援规定细化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筑牢生命防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只有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学习与合规•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100%024/7全员参与事故目标持续关注安全生产需要每个人的参与零事故是我们的追求安全工作永不停歇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让我们共同努力,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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